工会是社会团体吗?

2024-05-20 06:04

1. 工会是社会团体吗?

法律分析:
1、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是社会团体吗?

2. 工会属于社会团体吗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雇主相对人的团体,因此,雇主相对人才是成为工会会员的实质性的资格要件,不属于雇主相对人的雇主及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就不应具有会员的资格。

1992年工会法对某些企业拒不组建工会、不按规定拨缴会费或者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等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由哪些部门按照何种程序加以追究,没有具体的规定。过去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制度下,一般不发生这些问题,企业所有制结构多样化以后,这些问题逐渐增多,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对贯彻实施工会法,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是必要的。

因此,新《工会法》增加了法律责任一间。主要内容是:
第一,对工会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法律规定:“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二,对依法行使职权的工会干部打击报复的行为,增另处罚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和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提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处收入二倍的赔偿。

第三,对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被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妨碍工会依法行使职权,增加处罚规定:“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行使民主权利的;(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三)妨碍工会参加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第四,对阻挠工会或者职工依法组建或者参加工会,增加处罚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

3. 工会算不算社团

不算,请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申请。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工会算不算社团

4. 工会算社会团体吗?

不算,请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申请。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5. 社会团体有哪些

社会团体有: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等。
1、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简称“全国学联”,作为全国高等和中等学校学生的联合组织,还有中国大中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1919年6月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
2、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
作为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由华侨、外籍华人、香港澳门同胞境内投资企业和地方侨商组织、知名侨资企业家组成。
3、中国消费者协会
这个全国性社会团体在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成立于1987年5月,该社团组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地址设在北京。
5、中国互联网协会
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由国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以及科研、教育机构等70多家互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成立。

社会团体有哪些

6. 社团有哪些

答:社团分为学术类、文体类、志愿服务类和兴趣爱好类。
学术类社团:一类是科技创新类的,如机器人,AI等。一类是专业学习类的,这种类型的社团一般是各院系各专业开设的,针对学习研究开设,如史学社、文学社、化学社等社团。想提高学习成绩的学生可以参加此类社团。
兴趣爱好类社团:兴趣爱好类社团是给同学们的兴趣学习开设的社团,给有相同兴趣的同学一个交流学习的地方。如摄影社、吉他社、街舞社、汉服社、音乐社等。
文体艺术类社团:文化艺术类社团也有很多,比如文学社、美术社、书法社等社团。文化艺术类社团对艺术类专业的同学也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对这类社团感兴趣也可以参加。
志愿服务类社团:社团会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做志愿者去帮助养老院和孤儿院的老人和孩子,不仅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也提高了学生的社交能力,是很有意义的社团。如绿色协会、青春协会、手语社、志愿者服务社团等

如何加入社团
大一新生刚入学时学校会组织各社团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一般都是在操场。看辅导员通知时间前往地点了解社团和加入社团招新群等待面试就好啦,面试很好过的,不要紧张。

7. 社团组织有哪些?

大学里面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社团:
1、学习社:学习社主要是做一些征文,整理等工作的。比如学生暑期要写社会实践报告,写好后统一给学习社整理,评比出优秀报告。
2、新闻社:平时做的活动比较多,主要是报道这些活动内容,撰写新闻稿等等。很多学校的新闻社也会去做一些义工活动,比较有意义,而且也可以赚取一些稿费生活用。
3、舞蹈社团:喜欢跳舞的同学们可以选择参加这类社团集体舞,街舞。有些学校的舞蹈社团里还会教你交谊舞、集体舞、街舞等。

4、篮球等球类社团:大多数男孩子会选择的社团,可以遇到很多朋友,一起切磋球技,会进步得非常快的。
5、健美操社团:这个是女生比较喜欢的,会有老师教大家跳健美操,对于女生身体塑形等等都有好处。
6、书法协会:爱好书法、会写书法的同学可以加入。作品也可以拿去展览或义卖。

如何选择大学社团
在大学里社团非常多,几乎包括各种学科和领域,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三种,学生会性质,能力性质,兴趣性质。大型社团可以给你提供一个更高的平台,而过多的社团反而对自己是一种负担,所以要有所选择。
学生会包括校会和院会,其中又分为不同的部门。在大学当中,学生会相当于一个小型的管理机构,有不少同学都想要加入学生会,都觉得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如果纯粹是想要体验一下未尝不可,但是如果想要一步步晋升也是需要一些努力、交际能力,甚至是背景。

社团组织有哪些?

8. 要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