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的钱怎么取出来

2024-05-18 00:19

1. 社保卡的钱怎么取出来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社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出来的,除非属于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或者个人死亡的,继承个人账户余额等情形,并满足特定条件才可以取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保卡的钱怎么取出来

2. 怎么才能把社保卡的钱取出来

自己交的钱,养老到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后,如果没有交满15年,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取出给你,如果交满15年,社保机构会核发养老金领取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金直接进入医保卡内,平时看并买药可以直接使用。

3. 社保卡里面的钱怎么取出来呢?

正常情况下都不能取出来用的。  
我们说社保卡里有钱的话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医保账户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用来支付门诊费用或者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可以用医保卡支付的东西(真要取现也有办法,但就涉及到虚假交易的问题,不提倡这么做,毕竟是违法的做法);  
另一种就是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钱,正常流程是退休后按计发月数发完,属于每月养老金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社会统筹里发(要取出来也可以,除非是停保或者移民)。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社保卡里面的钱怎么取出来呢?

4. 社保卡里的钱要怎样取出来

社保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根据规定,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一般是不能支取的。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取:
参保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
参保人员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其他城市;
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由其合法继承人领取.

5. 社保卡的钱怎么取出来

社保卡里的钱只有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才可以提取出来:1、参保的人员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也就是男性满60岁,女满50岁,但是养老金的缴费不足15年,这个时候可以把账户里面的余额钱取出来;2、参保人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离世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可以被当做遗产来继承,如果参保人员移民,也可以在其离境后以书面形式申请终止基本养老关系,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卡的钱怎么取出来

6. 社保卡的钱怎么取出来

正常情况下社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出来的,除非属于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或者个人死亡的,继承个人账户余额等情形,并满足特定条件才可以取出。
一、社保不交了可以退钱吗
社保一般是不退钱的。因为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二、医保卡买药的钱怎么取出来?
医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出来的,它只能用于在医保定点合作药店或诊所购买药品需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治疗费用等。
但是如果是存在下面几种特殊情况,医保卡里的钱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1.持卡人死亡,医保卡自然而然也就终止了。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提供相关死亡证明材料申请将医保卡中的剩余金额提取出来;
2.如果是需要办理医疗保险的一个跨区域转移,可以将医保卡里的金额进行申请提取再转移到外地需接受的医保卡中,这样属于不间断缴纳医保卡,缴费年限还是正常在累积计入;
3.如果持卡人是有移民需要,可以申请进行医保卡提取手续的办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可。

7. 如何把社保卡里面的钱取出来?

社保卡里面有4种不同类型的钱,不同的钱取出来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金融账户余额以及养老金可以直接通过银行ATM取出来或者进行转账。
目前的社保卡基本上都是金融卡,具有借记卡的一般属性,可以存钱取钱,而且各地方所发放的养老金也基本上直接发放到社保卡里面的金融账户中,所以大家可以直接把它当作一张普通的银行卡,只要在ATM上能够查询到的钱都可以取出来,或者直接开通网银进行转账。
2、个人养老金余额不可支取。
虽然大家平时所交的养老金当中,个人缴费的部分会进入到个人的账户当中,但这个钱并不是说大家想取出来就随便取出来,这个钱会进入到社保体系当中,只有大家到了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正常领取,除非大家发生一些意外情况,比如死亡这样就可以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把个人养老余额取出来。
3、个人医保余额怎么取出来?
对于个人医保余额怎么取出来,目前不同的地方规定是不一样的,但正常情况下个人医保余额里面是不能直接通过银行渠道取出来的,想要把这个钱取出来只有几种方式。
(1)直接通过报销。
社保卡里面的余额不能直接取出来,但是可以用于购买药品或者住院的时候可以进行报销,这其实相当于把里面的钱花掉一样的道理。
但在现实当中有部分人可能跟一些医保定点机构进行合作,通过虚假购买药品等方式把社保卡里面的余额套现出来,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了,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
(2)通过办理医保存折直接支取。
目前我国有部分省份,比如北京是可以把医保卡里面的个人余额支取出来的,居民只需要办理一张单独的医保存折,然后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的,但目前貌似就北京跟天津有这种操作,其他省份并没有这种操作方式。
(3)直接利用医保余额购买商业保险。
对于医保卡里面的个人余额,有些人确实长时间不用,留在上面是一种资源浪费,所以现在很多地方都尝试着进行改革,允许居民使用个人医保里面的余额去购买商业保险,比如重庆,南京就有类似的试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何把社保卡里面的钱取出来?

8. 社保卡的钱怎么取出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是想取就能取的。不过如果能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取出来: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5年。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5年,不想继续交的话,可以申请办理退保手续;申请成功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会全额退还给本人;2、移民出国、出境。如果注销了中国境内户籍,移民到国外定居,那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申请办理退保手续;申请成功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也会全额退还给本人。3、不幸离世身亡。如果在未退休的参保期间或者退休后的养老金领取阶段不幸离世的话,那可以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一次性全部取出来。社保卡怎么用才划算?1、首先,让医保报销更多,在需要用到医保报销时,可以使用一些小方法让医保报销更多。(1)选定点。看病去定点医院、买药去定点药店,选择“定点”才会给报销;(2)选小医院。一般说来,小医院的报销比例会高些,可以做优先选择;(3)大病的二次报销。在医保报销后,剩下自费部分如果超出一定标准,那可以进行二次报销。2、然后,福利津贴要记得领。交了职工社保,在符合一定条件时,记得领取相应的福利津贴。社保卡在哪里补办社保补办可以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来进行补办,社保卡的补办流程:1、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建议先拨打咨询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挂失的材料具体如下:(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一寸照片若干等;(3)到就近的社保中心办理补卡手续。2、尽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3、到市政务中心一楼农业银行缴纳社保卡制作工本费;4、社保卡管理科与制卡公司做好制卡材料和已制卡的交接工作;5、领卡人凭收费票据到原经办的社保机构领取新制作的社会保障卡。自柜台受理挂失、更换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