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清退,P2P为何发展到现在这种情况?

2024-05-14 20:40

1. 现在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清退,P2P为何发展到现在这种情况?

现在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清退,P2P发展到现在,就因为一句它是违法的,但是P2P网贷机构到底和不合法,真是让人捉摸不透。要说它不合法吧,那营业执照是怎么办下来的,那么多的监管,背书,还能正常运营个十来年,还有各部门的站台。要说它合法吧,2018年发生的事情现在还历历在目,那一场暴雷让多少投资者哭天抢地,自己正经投资的东西却变成了非法集资,这点真的是让人头疼啊。小编还有四万多块钱在暴雷的P2P中,不知道该怎么维权,不知道该怎么任命。

一、P2P的发展历程。P2P诞生于2007年,由于民间借贷拥有一定的局限性,P2P就将民间借贷和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形成了全新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很快就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借贷公司拍拍贷成立,很快P2P市场就如雨后春笋一样繁殖了起来。2012年和2013年网贷蓬勃发展,2015年达到鼎盛时期。但是2018年一声惊雷,整个市场满地狼藉。公司负责人跑路,投资者哭天抢地,借贷者乐开了花。

二、P2P具备营业执照和营业资质。营业执照和营业资质的性质不用说了,广告的宣传也不用说了。如果说消费者是轻易的相信了广告,那政府的背书呢?他们可以和各部门一起共建商业圈呢?所有关于这些的事情一概不提,经侦的人就用一个非法集资来搪塞消费者。真的感觉到了,自己就是那一波韭菜,终于被收割了。

三、非法集资是违法的。非法集资是违法的,还有民间的高利贷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是拿不到营业执照和政府背书的啊。此外,写字楼,电视到处都是P2P投放的广告,但是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的广告貌似只会出现在厕所的小隔间吧。现在说它是违法的,怎么说都是他们有理了。

现在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清退,P2P为何发展到现在这种情况?

2. P2P网贷广告代言人被要求配合清退工作,究竟什么是清退工作?

  最近北京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了一则公告,这则公告中称,部分网贷机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吸引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这些代言人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就因为钱而接受这个代言,做出的这些不实宣传,造成了对消费者的伤害。

  P2P已经不止第一次请明星代言了,这些年来明星代言的平台有问题的有不下十几个,而且这些涉案金额也是特别大的,随着这些网贷平台的问题,也有很多代言人都被催债。
  提起这个代言人,张铁林大概是第一个被这些投资者攻击的,之前张铁林出任鑫琦资产的企业形象大使。而这家公司却被涉嫌非法集资,到2016年的时候,危机全面爆发,相关负责人也被警方调查,短短的一家分公司就涉及了金额19亿,这个时候张铁林受到的N多网友的攻击,网友都请求代言人赔钱,但是张铁林之后也没有做出什么回应。

  不仅仅是张铁林,就连唐嫣李湘群瘾钟丽缇胡进这些知名的女明星都在e租宝这件事上栽了个跟头。 
  而之后黄晓明也代言了东虹桥金融,当时广告还是引起了很大的风波,但是之后因为这家公司兑付逾期,所以微博上也导致了黄晓明赔钱的这种舆论,黄晓明代言的时候没有仔细的排查过这家企业,事后却只看到工作室声明,两方完全无关。

  之后的涉事明星更是数不胜数,而官方也在平台上发布了一些消息。中国金融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的方面还是有所不足,但是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截止到去年年底,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清零。


3. 北京开展清退P2P网贷广告代言人工作,清退工作将会如何进行?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自即日起,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我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
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
 
涉及多名知名艺人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明星代言的P2P平台涉及爆雷的便不下十几个,涉案金额动辄百亿起步。涉及明星包括:
1、张铁林
2015年张铁林曾代言鑫琦资产,题词“一言九鼎,财源广进”,拍摄1分13秒广告宣传片。2016年2月鑫琦资产危机全面爆发,上海相关负责人被警方带走,上海分公司就涉及资金19亿。危机发生后,张铁林本人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从未对鑫琦资产危机做过任何公开回复。
2、黄晓明
2015年11月,黄晓明成为东虹桥金融的代言人,在上海外滩震旦大厦和花旗银行的巨屏上的广告特别耀眼:“黄晓明,贷你圆梦,赚多多的钱。”但在2016年4月便出现兑付逾期,随后微博上出现了#一起召唤黄晓明来还钱#的话题。粉丝因为信任,全部资金砸入虹桥金融,平台出事之后却只看到工作室声明“黄晓明与东虹桥金融无关。”
3、汪涵
汪涵曾代言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爱钱进”。2020年6月,爱钱进被北京警方立案侦办。根据媒体报道,有超过10万投资者受骗,涉及资金超过100亿元人民币,致使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
4、其它艺人:杨迪、杜海涛、胡军等
2020年7月,P2P平台“有利网”的投资者在知名艺人杨迪微博下喊话,呼吁其为“有利网诈骗”事件发声。7月24日,杨迪发表声明,称自己不是“有利网”代言人,录制宣传视频也未收取任何费用,对此次视频推荐承受损失的观众致以深深歉意。
同样是在7月份,网利宝爆雷,绝望的投资人将代言人杜海涛当成救命稻草,试图要其帮忙索赔血汗钱。随后,杜海涛工作室发布声明,声明称杜海涛曾与对方在2018年通过广告代理商进行拍摄中插广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签署代言合同,目前广告合作也早已结束。
去年9月22日,演员胡军的微博评论区突然涌入大量评论。网友主要反映的是,他们投资的悟空理财产品在下半年兑付延期情况增多,产品到期未回款。

P2P网贷代言人需配合清退工作,是否涉及赔偿?
目前尚无定论。
我国P2P网贷发展历史不过十几年,自2007年至今历经萌芽期、野蛮扩张期以及整顿规范和清退期。据统计,过去13年间先后有1万多家P2P上线,高峰时同时有5000多家运营,年交易规模约3万亿元,坏账损失率极高。
2020年12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演讲时表示,到2020年11月中旬,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
他表示,中国金融科技应用整体上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等方面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过不少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
提及经验教训时,他以“全面整治P2P网贷机构”为其中的一个案例,称:P2P网贷机构本来定位为金融信息中介,但在实践中,绝大多数机构事实上开展了信贷和理财业务。据统计,过去14年里先后有1万多家P2P上线,高峰时同时有5000多家运营,年交易规模约3万亿元,坏账损失率很高。近年来,我们持续清理整顿,到11月中旬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
他还表示,面对金融科技的持续快速发展,我们将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守牢底线的积极审慎态度,切实解决好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北京开展清退P2P网贷广告代言人工作,清退工作将会如何进行?

4. 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清退,汪涵是不是摊上事了?

是的,汪涵在大家的心目中其实一直算口碑比较好的了,因为他主持的天天向上收获了很多人的喜爱,其实对于我这种湖南人来说,对他是特别熟悉的,因为汪涵就是湖南人的骄傲,小时候也是看着她和马可主持的越策越开心,长大的这个节目带给我很多回忆,所以我一直对汪涵来说是比较尊敬的,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应该就跟何炅是一样重的,但是为什么他这次会摊上事呢,因为他这次触碰的题材是关于网贷,网贷一直是比较敏感的一个话题,其实对于他这种名人来说,最好还是不要接触,像他那个老坛酸菜方便面,这个广告就挺好的,也不会有什么纠纷。
1、汪涵为什么会接这个广告呢?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钱到位了吧,因为对于明星来说,他们也不可能只靠空气活着,也是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的,正好接代言广告又是比较省时和省力的一件事情,但是在进行选择的过程中,其实他的团队还是要睁大眼睛都不要砸自己的招牌,因为把自己的招牌砸了的话,以后可能都接不到广告了,甚至对他主持的这个节目还会有很大的影响。
2、这一次大家会原谅汪涵吗?
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会原谅的,因为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错,他在我心目中也不是这一个小小的广告就能够毁灭的,每个人都会犯错,只要改了就行,并且是王涵这种比较有学识的人,他意识到了这种错误下次肯定是不会再犯了,所以也是不需要我们担心的,下次他们的团队肯定会更加的谨慎和小心,因为有了这次教训,吃了这次亏就不可能有下次了,虽然这次让我们观众失望了,但是下次希望能够带来更好的代言。
3、大家会因为这件事情厌恶汪涵吗?
那肯定是不会的,就跟何炅上次收礼的事情一样,风波过了就好了,大家也没有太救助这件事情不放,因为他们都是属于娱乐圈的老好人了,也帮助了很多人,而且这个代言算主要犯错的一方也不是汪涵,所以也没必要一直揪着他不放,而是更应该去找那些实际操作这一行业的人,这样子才是最理智的,不要被别人给带跑偏了,也不要因为这件事情就改变了汪涵在你心目中的形象。

5. 北京开展清退p2p网贷代言人工作,这一举动用意何在?

在国家的严厉管控之下, P2P已经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现在北京正在开展清退P2P网贷广告代言人工作。
有关部门要求P2P网贷机构不再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代言人,这既是为了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的风险结清,又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再进入这个市场之中,不再因为贷款的事情而家破人亡。

首先,P2P网贷机构害人不浅,让很多人自杀,甚至家破人亡。
自从网贷进入市场以来,很多大学生乃至成年人都进入了这个市场之中,刚开始很多人只是为了购买一个手机或者一部电脑,再之后就演变成了没有尽头的利滚利。
欠的钱越来越多,而越来越多的人无力偿还贷款。投资人的收益无法得到偿还,借债人又深陷其中,许多人不堪承受这种压力而自杀甚至家破人亡,还有一些人在这种事情之中名誉受损。
种种情况下,P2P网贷机构必须予以清除,这样才会保护更多的人的合法权益,更会扫清网贷平台的乌烟瘴气, P2P网贷机构退出历史舞台也是必然趋势。

其次,很多人因为信任代言人而进入到这个市场之中,很这些机构就是利用代言人的影响力而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
说的更简单一些,很多网络机构都是非法的,他们就是在网络上放置高利贷。在欠款人无力偿还之后,他们就会以黑社会的形式去家中索要欠款,把许多人逼得走投无路。
很多投资人和借款人都是因为信任代言人而进入到这个市场之中,他们相信公众人物的影响力,认为这些明星是正直的,因此才会涉足这些机构和金融产品。然而这些明星并没有任何的参与到这种平台中来,因此国家将清退网贷代言人。

有很多的年轻人和成年人被网贷所坑害,因为眼前的欲望就深陷其中。他们从借几百元开始,一直到借款几十万元,直到最后无法偿还。
自己的名誉和家人的安宁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很多人都被威胁、恐吓,甚至强迫用身体去偿还借款。网贷平台害人不浅,因此退出历史舞台也是必然趋势,国家出手干预正是保护这些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和借款人的安危与名誉。

北京开展清退p2p网贷代言人工作,这一举动用意何在?

6. 代言P2P的明星要还钱吗?北京下发通知要求代言人配合清退

 P2P虽然清零了,但P2P欠投资人的钱还没有全部追。P2P圈的这些钱很大一部分都砸在了巨额广告宣传费上面,而现在代言过P2P的众多明星恐怕要紧张了。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公众号发布公告,要求P2P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公告指出,部分网贷机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代言人未尽到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负有责任。因此,要求这些广告代言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清退工作。
           众多明星曾代言P2P 
   来自P2P的馈赠,都已经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重金聘请明星代言,利用名人效应获取客户信任,是前几年P2P打开市场的重要手段。拿过P2P广告费的明星不在少数。
     范冰冰曾担任紫马财行形象大使,后来紫马财行出现提现困难。
        黄晓明曾为东虹桥金融在线做过广告,后来东虹桥金融在线出现兑付困难时,黄晓明的微博也被讨债的评论攻陷。
   轰动一时的e租宝,曾找来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打广告。羽泉组合为九鼎旗下的借贷做过代言人,后来借贷宝出现大面积逾期,并深陷“裸贷”风波。
   此外,郎朗代言的美股上市公司绿能宝、王宝强代言的团贷网、张铁林代言的鑫琦资产、郎咸平站台的泛亚、快鹿等平台,都纷纷暴雷。邀请张涵予拍摄宣传片的人人贷也于前不久出现兑付困难,投资人不得不“打折下车”。
       (张涵予人人贷广告片) 
   投资人起诉P2P代言人的事件也曾发生。
   “九球天后”潘晓婷代言的“中晋系”理财产品暴雷后,就有受害的投资者起诉潘晓婷,要求赔偿损失20万元。不过,因难以认定潘晓婷“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法院未支持投资者的赔偿诉求。不过,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所有代言费。
    代言人应承担怎样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第五十六条规定,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代言人违反这两条,也就是说未使用过产品,或明知广告虚假仍做推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杨春宝认为,在调解中,可能会要求代言人按照代言费的2-3倍清退,如果不配合,可能会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杨春宝同时也指出,要追究连带责任可能会比较困难,需要个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在具体案例中,代言人是否明知产品虚假,本人是否接受过网贷平台的服务,认定起来都有一定难度。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公告中也只是要求代言人说明情况,并未明确表示P2P代言人需承担何种责任。
   此外,2020年12月,国务院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未来,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必定会更加完善。
   而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投资需谨慎,盲目相信明星代言人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