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题云南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措施是()口A.聚力打造三张

2024-05-19 23:29

1. 第16题云南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措施是()口A.聚力打造三张

二是培育主体。围绕万亿级支柱产业、千亿级产业的产业链布局,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省内外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创新共同体”,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成为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中最具市场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主体。【摘要】
第16题云南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措施是()口A.聚力打造三张【提问】
一是科技赋能。聚焦万亿级支柱产业、千亿级优势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人才链“五链统筹”,推进“产学研用”结合的融通协同创新,研究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回答】
二是培育主体。围绕万亿级支柱产业、千亿级产业的产业链布局,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省内外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创新共同体”,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成为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中最具市场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主体。【回答】
三是聚集要素。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向国家级、省级高新区聚集,完善高新区综合配套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吸引产业重大项目和产业龙头企业向高新区布局,充分发挥高新区在万亿级、千亿级产业发展中的承载作用。【回答】
四是引培人才。针对万亿级、千亿级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采用引进与培养结合,直接引进与柔性引进结合,集聚一批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急需的高水平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回答】

第16题云南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措施是()口A.聚力打造三张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开放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的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步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互利互惠、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平等竞争、共同繁荣”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对国内开放,发展与兄弟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外省)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云南省内的资源(国家专管的除外)、产业(国家专控、其产品实行专卖的除外)向全国开放。鼓励外省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三资”企业等企业及事业单位、个人(以下简称外省单位及个人)来云南开发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水能资源、旅游资源等,利用我省在沿边开放中的地域优势,面向境内外市场,开展以下合作:
  1.兴办国内独资、联合企业及中(含国内多省参加,下同)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跨地区跨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住所在省外的分公司、子公司。
  2.对我省现有企业实行联营、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及参股、控股或组织企业联合体(集团)。
  3.对我省现有生产企业的部分流程、车间实行联营、参股、控股,开展“一厂两制”合作。
  4.对我省单位及个人转让科技成果、扩散产品(商标),开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及技术协作、人才交流、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
  5.与我省及地州市县开展双边(对口)、多边区域合作,组建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互设办事机构,设立“经济窗口”。
  6.与我省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经济、科技学术交流,开展联谊活动,组建合作网络组织等。第三条 云南市场向全国开放。
  1.鼓励外省单位及个人以独资或联合方式参与商品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的建设。各类市场经营的商品,除国家禁止、限制、专卖和保密的以外,一律放开。资金、技术、劳务、信息等流动,由经营者自主决定。
  2.对进出省物资商品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外,不再办理“准运”、“放行”审查手续。
  3.我省已上报国家审批的地方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待国家批准后,与属于地方管理的各类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均向全国开放,欢迎外省参股、联建联办,其申报审批手续由我省金融企业按国家规定办理。第四条 鼓励外省单位及个人来云南利用沿边地域优势开展以下边贸及与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
  1.联合或独资建设边境贸易口岸设施。
  2.联合或独资兴办出口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兴办利用进口原材料加工增值的内销企业。
  3.联合或独资兴办边贸商品、公司。
  4.联合实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5.由四川、云南、贵州、广西、西藏、重庆、成都等五省区二市在昆明设立的“五省区七方联合开放办公室”扩大对国内服务的范围,在重点保证对西南各省市服务的同时,面向全国,积极承担各地委托的与东南亚、南亚发展经贸科技业务的联络工作。第五条 鼓励外省单位及个人来云南对我省已有和规划中的农业开发区、工业走廊开发带、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开发(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进行联合规划,联合开发,共同受益。第六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省产业规划,按有偿互惠的原则,积极接纳沿海产业向云南转移,创造条件,使其顺利“落户”,并采取必要措施扶助发展。同时,云南也支持和扶助省内企业走出省门,到沿海和其他地区“落户”,积极参与当地的经济建设。第七条 省内外单位及个人在联合协作中,可用以下投入作为投资:
  1.现金、股权。
  2.技术、科研成果、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3.生产(经营)、科研及管理(办公)设备、设施。
  4.生产(经营)及科研所需物资、商品。
  5.土地使用权、专有经营权、商标专用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6.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或经双方约定的其他投入。第八条 本省各级政府依法保护外省单位及个人在云南兴办的独资和联合企业(以下简称外省投资企业)、项目的合法权益;对联合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
  1.联合企业(项目)各方在自愿基础上,自主决定合作方式、内容和期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我省参加联合的企业,经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改变隶属关系、财政关系和解缴渠道。
  3.外省投资企业的有形资产、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省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也不得搞任何不合法的费用摊派。企业有权抵制各种非法侵占和摊派。
  4.企业的基本建设、经营方式、劳动工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利益分配、财务制度等,均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5.联合企业用工由各方商议决定。实行聘用制的联合企业,我省人员,从原企业法人代表到具体岗位员工,均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使用,凡因不适用和超员落聘的人员,由原企业的主管部门调剂安置或进入劳动力市场,重新介绍就业。
  6.外省投资企业与我省单位及个人发生经济、民事纠纷请求调解时,当地政府部门应予公正调解,调解无效的,由当事人按仲裁或诉讼法律程序解决。
  7.省内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外省投资企业依法进行的各类监督检查,与省内企业同等对待。

3. 云南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措施是

云南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措施是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要推进产业强省建设,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产业培育、产业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上,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未来产业加快布局。

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的行业产能总量,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全产业链重塑云南烟草产业、有色产业新优势。

具体做法
1、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培育壮大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卫星应用等前沿产业。聚焦中药(民族药)、生物制品(疫苗)、化学药和化妆品等重点方向。
2、强力推进数字云南建设。
以场景应用为抓手,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推进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全面建设数字政府,打造全面网络化、高度智能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形态。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企业有大发展,云南经济就会有大发展。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营造公平竞争、安心发展的环境,不遗余力支持想干事、能干事的企业在云岭大地抢占先机、做大做强。

云南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措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