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保险和传销的区别

2024-05-12 06:20

1. 做保险和传销的区别

保险营销模式的分水岭:在美国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内地市场以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坐地商”为主,即“坐等保户,愿者上钩”。自从1992年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并培训第一代寿险业务员在大街上展业,这一代理人制度引发了保险业界营销模式的巨大变革,代理人制度迅速被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相继采用。

  个人营销制度进入我国保险业后,不仅带来了全新的营销机制,相伴随地也带来了新的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和用人机制,但起到首要作用的应是用人机制。制度化明确了每一个营销人员的人发展轨迹,和其在不同阶段和职级下应该享受的个人工资和福利待遇,排除了工作业绩之外的其他人为非量化因素的干扰,它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这种佣金制度管理下,各级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具有了动力,配合以严格的劳动业绩的考核,营销人员的工作又具有了压力,动力与压力的相互作用,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营销人员的从业积极性。但这种高速增长并不能掩盖住其中隐藏的问题,而且各种矛盾和弊病也日益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中国的传销业是以美国安利为代表的直销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将其营销管理办法和激励制度带入中国市场的。与保险业相比,两者使用的营销架构和激励制度基本相同。这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保险和传销到底是谁借鉴了谁,或者是谁抄袭了谁?这一论断从文字上无法考证,但仅从对两者的发展历史和成长环境的分析而言,可略见一斑。世界传销业的鼻祖安利成立于1959年,至今仅有四十几年,而且是在保险行业深度发达的地区成长壮大起来的,但论其规模实力尚不能进入500强之列,与保险业差距不可同日而语,谁主谁从大概也就不言而喻了。从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来看,都是在九十年代初期,然而外资保险的市场准入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诸多严格控制,与保险不同的是传销进入中国市场之后,其营销架构和相关激励制度遭到一些公司和个人的恶意修改,使之如脱缰的野马入无人之境,在国内迅速蔓延,形成九十年代中期的传销狂潮。由于“老鼠会”在中国异常猖獗,并引起了大量的社会问题,中国政府1998年取缔了所有形式的传销组织与活动。

做保险和传销的区别

2. 保险和传销的区别?

 保险与传销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产品是通过精算技术科学定价的产品,体现的是一种金融服务,由中国保监会审批和备案,产品的价格与价值是等价的。其中,用于销售费用的部分仅占产品所有收入的5%左右;而传销产品“高价低质”,入门费多支付给传销人员。
  其次,寿险公司获利方式与非法传销纯粹靠拉人头收取高额入会费来获利明显不同。再其次,寿险营销制度鼓励“按劳分配”,而非法传销是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以拉人头为利益分配导向。
  最后,保险总公司与派驻各地的省市地区分公司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并不是“上下线”的利益关系。而传销组织整体就是一个大“金字塔”架构,其实质是“上下线”之间的非法利益关系。
  对于局部地区的个别代理机构涉嫌利用传销手法违规销售保险产品,引起了工商部门的关注和处罚的现象,对此应高度重视。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强化对寿险营销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禁止营销员兼职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将营销队伍与传销组织、营销与传销行为严格区分开,避免对行业形象和队伍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保险代理公司和非法组织运用传销的机理和方法,销售经保监会审批和备案的保险产品,或捏造的保险产品。一旦发现这种苗头和问题,应迅速采取措施,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3. 保险和传销的区别在哪里

保险与传销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产品是通过精算技术科学定价的产品,体现的是一种金融服务,由中国保监会审批和备案,产品的价格与价值是等价的。其中,用于销售费用的部分仅占产品所有收入的5%左右;而传销产品“高价低质”,入门费多支付给传销人员。
其次,寿险公司获利方式与非法传销纯粹靠拉人头收取高额入会费来获利明显不同。再其次,寿险营销制度鼓励“按劳分配”,而非法传销是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以拉人头为利益分配导向。
最后,保险总公司与派驻各地的省市地区分公司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并不是“上下线”的利益关系。而传销组织整体就是一个大“金字塔”架构,其实质是“上下线”之间的非法利益关系。
对于局部地区的个别代理机构涉嫌利用传销手法违规销售保险产品,引起了工商部门的关注和处罚的现象,对此应高度重视。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强化对寿险营销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禁止营销员兼职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将营销队伍与传销组织、营销与传销行为严格区分开,避免对行业形象和队伍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保险代理公司和非法组织运用传销的机理和方法,销售经保监会审批和备案的保险产品,或捏造的保险产品。一旦发现这种苗头和问题,应迅速采取措施,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保险和传销的区别在哪里

4. 传销和保险业务有什么不同!!!

保险营销模式的分水岭:在美国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内地市场以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坐地商”为主,即“坐等保户,愿者上钩”。自从1992年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并培训第一代寿险业务员在大街上展业,这一代理人制度引发了保险业界营销模式的巨大变革,代理人制度迅速被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相继采用。

  个人营销制度进入我国保险业后,不仅带来了全新的营销机制,相伴随地也带来了新的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和用人机制,但起到首要作用的应是用人机制。制度化明确了每一个营销人员的人发展轨迹,和其在不同阶段和职级下应该享受的个人工资和福利待遇,排除了工作业绩之外的其他人为非量化因素的干扰,它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这种佣金制度管理下,各级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具有了动力,配合以严格的劳动业绩的考核,营销人员的工作又具有了压力,动力与压力的相互作用,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营销人员的从业积极性。但这种高速增长并不能掩盖住其中隐藏的问题,而且各种矛盾和弊病也日益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中国的传销业是以美国安利为代表的直销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将其营销管理办法和激励制度带入中国市场的。与保险业相比,两者使用的营销架构和激励制度基本相同。这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保险和传销到底是谁借鉴了谁,或者是谁抄袭了谁?这一论断从文字上无法考证,但仅从对两者的发展历史和成长环境的分析而言,可略见一斑。世界传销业的鼻祖安利成立于1959年,至今仅有四十几年,而且是在保险行业深度发达的地区成长壮大起来的,但论其规模实力尚不能进入500强之列,与保险业差距不可同日而语,谁主谁从大概也就不言而喻了。从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来看,都是在九十年代初期,然而外资保险的市场准入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诸多严格控制,与保险不同的是传销进入中国市场之后,其营销架构和相关激励制度遭到一些公司和个人的恶意修改,使之如脱缰的野马入无人之境,在国内迅速蔓延,形成九十年代中期的传销狂潮。由于“老鼠会”在中国异常猖獗,并引起了大量的社会问题,中国政府1998年取缔了所有形式的传销组织与活动。
 

星舞飞扬    回答时间 2007-11-14 13:08
  
 
其他答案保险是直销,传销带有变相的销售模式!

�6�6 ▁|甯�6�2    回答时间 2007-11-14 12:57
  
 
有些保险就是和传销中所谓的“直销”差不多的!

峰流倜傥    回答时间 2007-11-14 12:57
  
 
Q友评论 
 
拜托 保险就是 多层直销 上网查查就知道了 
最早这种模式是“安利”带到中国的,所以这种模式大家一般都和传销联系在一起!
保险行业是友邦进到中国后也采用这种模式的,但实际运用中有很多的不规范情况,使得这个行业存在一定的舆论风险。

5. 保险和传销有什么区别?本质是一样的吗?

传销和保险的区别:
1、获得收入方式不同
传销的收入依靠开展下线(新人的入会费或将产品卖给新人),保险的收入依靠业绩(实践卖出稳妥的收入);
2、收取的费用名称不同
参加传销(直销)职业收取的是入会费(收不回来的),参加保险职业收取的是确保金(一般来说是可以退回的);
3、人员要求不同
传销(直销)简直没有准入门槛,保险除了门槛(考证)以外,还需要必定的信誉确保;
4、法律层面不同
传销是违法的,保险是合法的,受国家保护支持的。

传销和保险的本质是完全不同的,保险是合法的而传销是违法的。
国家大力倡导发展保险业,将保险作为重要的产业来对待,保险拥有无与伦比的重要作用,在维持民生安定上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传销是人人喊打,法律所不容,毁灭家庭的源头,多少人梦想着传销带来财富的剧增。
注意:
其实保险和传销划等号,无非就是因为保险里面的增员和传销里面拉人头很类似,各层级的利益关系,以及保险行业乱拉人造成的乱象才造成这种说法。只是,期中的关系上面倒是有些相像,但是这只是表面的。
保险带来的积极作用是无法比拟的,而同时,国家大力发展鼓励的行业,才是发展的明天;对于违法犯罪,而又破坏家庭和谐的传销,则是要唾弃,并且摒弃的行业。

保险和传销有什么区别?本质是一样的吗?

6. 保险是不是传销?为什么保险和传销那么类似?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一种疑惑,他们会认为保险也是传销的一种类型。那么对于这样的一种模式来说,我们也会感觉到的确是非常的相似的,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些人,他们在买保险的时候,就是像在推销传销的产品一样。而且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我没有感觉到,如果真的是像传销一样的性质的话,也会影响到我们自己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些问题。
不属于传销
并且对于这样的问题来说,也会让我们自己感觉到,如果我们自己买保险是会因为这样的一些传销受到欺骗的话,也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情。那么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会感觉到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会遇到很多的问题。那么我们可以看出来保险不是传销,但是,卖保险的主要方式都是传销的这样一种形式。而且我们都知道这样的一种传销,在对于保险来说就像是去进行一个推销的模式。
但是手段很相似
这样也能够保证这样的一些人,他们在购买保险或者是售卖保险的时候,能够通过这样的一种模式得到更多的收益。并且这也是双方的一个互利共赢的做法,让我们感觉到有一些人,他们在买保险的时候也能够给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的确是会让他们感觉到十分的不错的,那么为什么保险和传销那么类似?
就是因为保险的这样的一种营业手段和营业模式就是属于传销,但是保险却不是属于传销的这样一种性质。所以一旦我们遇到这样的一些卖保险的人,我们都会感觉他们自己总是追着我们去受,买保险也是非常难缠的一件事情,但是对于这样的一种营业手段来说,的确是能够帮助他们去售,卖掉很多的业务的,对于他们自己的销售业绩来说也是能够得到稳步的提升,让他们感觉到这样的一种模式,能帮助他们赚取更多的钱财。

7. 如何正确区分保险和传销

一、保险业务和传销的区分:
1.销售的产品不同:保险的产品是对消费者的一份保障,而传销销售的是物质产品---有的甚至产品都没有。 
生存的条件不同: 
2.保险公司是合法销售。 
传销为现行的法规所禁止。 
3.保险业务直销是合法的,而传销是非法的。  
二、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如何正确区分保险和传销

8. 卖保险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保险和传销的区别在于:
保险产品是通过精算技术科学定价的产品,体现的是一种金融服务,由中国保监会审批和备案,产品的价格与价值是等价的。其中,用于销售费用的部分仅占产品所有收入的5%左右;而传销产品“高价低质”,入门费多支付给传销人员。
其次,寿险公司获利方式与非法传销纯粹靠拉人头收取高额入会费来获利明显不同。再其次,寿险营销制度鼓励“按劳分配”,而非法传销是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以拉人头为利益分配导向。
最后,保险总公司与派驻各地的省市地区分公司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并不是“上下线”的利益关系。而传销组织整体就是一个大“金字塔”架构,其实质是“上下线”之间的非法利益关系。
对于局部地区的个别代理机构涉嫌利用传销手法违规销售保险产品,引起了工商部门的关注和处罚的现象,对此应高度重视。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强化对寿险营销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禁止营销员兼职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将营销队伍与传销组织、营销与传销行为严格区分开,避免对行业形象和队伍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保险代理公司和非法组织运用传销的机理和方法,销售经保监会审批和备案的保险产品,或捏造的保险产品。一旦发现这种苗头和问题,应迅速采取措施,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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