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遗失如何处理

2024-05-18 23:15

1. 会计凭证遗失如何处理

财务会计凭证丢失处理:财务记账凭证丢了,如果是手工记账的单位,可以手工做一张同样的凭证;如果是财务软件记账,直接进财务软件再打印一张就可以了,这些都很容易处理,最主要的是原始凭证。

出入库单相对简单,可以直接复印存根联。银行业务可以直接去银行补打相应的回单。如果是发票丢失,就需要去相关单位,找到存根联进行复印,并写清说明作为凭证附件。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作为记账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本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可能因为各种需要查阅会计凭证,特别是发生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时,会计凭证还是依法处理的有效证据。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会计凭证遗失如何处理

2. 财务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处理

记账凭证可以补,但是原始凭证则要分情况:
 
 1、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问题。
 
 2、如果丢失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如果是发票联:可以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
 
 (1)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是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丢失的是抵扣联,可将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发票联、抵扣联均丢失的,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
 
 (2)丢失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参照上面专票方式,如果是不可以取得复印件的普票丢失可以依照财政部2019年98号令55条处理,一般是取得发票复印件,但税前扣除这个需要和税局核实;
 
 3、如果是银行单据丢失的,可以联系相应的银行补打银行回单。

3. 财务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财务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4. 会计凭证丢失

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自己重新制作原始凭证,并在系统中重新打印会计凭证。这种情况是公司内部管理责任的问题。下面是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一、会计凭证丢失是解决方法      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自己重新制作原始凭证,并在系统中重新打印会计凭证。这种情况是公司内部管理责任的问题。如果丢失的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从系统中重新打印并整理好记账凭证。      如果公司丢失的记账凭证是外部凭证,如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征信系统所查询核算信息来联系对方单位,重新复印一份原始凭证,并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如果公司记账凭证丢失,可以按照会计系统逐一核对。如果是银行单据丢失,可以联系相应的银行补发银行单据。      二、会计凭证丢失有什么后果      会计凭证不仅仅是企业经济业务的证明,而且是财政局监督检查的时候,企业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一般企业的会计凭证都会交由会计部负责人放在重要的地方进行保管,那么,会计凭证丢失有什么后果呢?      对于会计凭证都是这种情况,实际上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因保管不当而造成凭证丢失的,将向企业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会取消会计资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能有朋友会问,假如凭证被偷了,或者失火烧毁了要怎么处理?关于这一点,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财会人员及时进行处理还是可以弥补的。

5. 财务人员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凭证丢失后果: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工作中,如果是丢失原始凭证(一张两张的):
 
 如果是外部凭证,比如发票的话:专票可以找对方索取发票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普票目前没有明确文件一般参照专票或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银行回单可以找银行重新打印。
 
 如果是内部凭证的话:
 
 1、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问题。
 
 2、如果丢失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财务人员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6. 公司遗失了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公司丢失了管帐凭据何如处置?
管帐凭据是指记载经济交易爆发或者者实行情景的书面表明,是备案账簿的按照。每个企业皆必需按确定的步调填制和考查管帐凭据,按照考查精确的管帐凭据举行账簿备案,真实反应企业的经济交易。那么公司的管帐凭据丢失了何如办呢?会蒙到处治吗?
新《管帐法》第四十两条文定:
1、未依照规则保存材料,以致管帐材料毁损、丧失的,由县级以上群众当局财务部分责令克日矫正,不妨对于单元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停的罚款;
2、对于其直交控制的主管职员和其余直交负担职员,不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停的罚款,属于邦家处事职员的,还该当由其地方单元或者者相关单元照章赋予行政处置;
3、管帐职员有以上动作、情节重要的,由县级以上群众当局财务部分撤消管帐从业资历文凭;
4、有以上动作形成不法的,照章探求刑事负担。
管帐凭据的保存重要有停列诉求:
1、管帐凭据应按期装订成册,提防流失。从外单元博得的本初凭据丢失时,应博得本签发单元盖有公章的表明,并证明本初凭据的号码、金额、实质等,由包办单元管帐机构控制人、管帐主管职员和单元控制人接受后,本领代作本初凭据。若真实无法博得表明的,如车票丧失,则应由本家儿写亮精细情景,由包办单元管帐机构控制人、管帐主管职员和单元控制人接受后,代作本初凭据。
2、管帐凭据封面应证明单元称呼、凭据品种、凭据弛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管帐主管职员、装订职员等相关事变,管帐主管职员和保存职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管帐凭据应添贴封条,提防抽换凭据。按照财务部拟订的规则:本初凭据没有得外借,如因特出本因须要运用本初凭据时,经原单元引导接受不妨复制。
4、本初凭据较多时,可独立装订,但应在凭据封面证明所属记账凭据的日期、编号和品种,共时在所属的记账凭据上应证明“附件另订”及本初凭据的称呼和编号,以即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管帐凭据,在年度中断时可暂由单元管帐机构保存一年,期满后该当交代原单元档案机构一致保存;未创造档案机构的,该当在管帐机构里面指定博人保存。出纳职员没有得兼管管帐档案。
6、庄重按照管帐凭据的保存克日诉求,期满前没有得大肆废弃。
每个企业皆必需按确定的步调填制和考查管帐凭据,按照考查精确的管帐凭据举行账簿备案,真实反应企业的经济交易。那么公司的管帐凭据丢失了何如办呢?会蒙到处治吗?
新《管帐法》第四十两条文定:
1、未依照规则保存材料,以致管帐材料毁损、丧失的,由县级以上群众当局财务部分责令克日矫正,不妨对于单元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停的罚款;
2、对于其直交控制的主管职员和其余直交负担职员,不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停的罚款,属于邦家处事职员的,还该当由其地方单元或者者相关单元照章赋予行政处置;
3、管帐职员有以上动作、情节重要的,由县级以上群众当局财务部分撤消管帐从业资历文凭;
4、有以上动作形成不法的,照章探求刑事负担。
管帐凭据的保存重要有停列诉求:
1、管帐凭据应按期装订成册,提防流失。从外单元博得的本初凭据丢失时,应博得本签发单元盖有公章的表明,并证明本初凭据的号码、金额、实质等,由包办单元管帐机构控制人、管帐主管职员和单元控制人接受后,本领代作本初凭据。若真实无法博得表明的,如车票丧失,则应由本家儿写亮精细情景,由包办单元管帐机构控制人、管帐主管职员和单元控制人接受后,代作本初凭据。
2、管帐凭据封面应证明单元称呼、凭据品种、凭据弛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管帐主管职员、装订职员等相关事变,管帐主管职员和保存职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管帐凭据应添贴封条,提防抽换凭据。按照财务部拟订的规则:本初凭据没有得外借,如因特出本因须要运用本初凭据时,经原单元引导接受不妨复制。
4、本初凭据较多时,可独立装订,但应在凭据封面证明所属记账凭据的日期、编号和品种,共时在所属的记账凭据上应证明“附件另订”及本初凭据的称呼和编号,以即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管帐凭据,在年度中断时可暂由单元管帐机构保存一年,期满后该当交代原单元档案机构一致保存;未创造档案机构的,该当在管帐机构里面指定博人保存。出纳职员没有得兼管管帐档案。
6、庄重按照管帐凭据的保存克日诉求,期满前没有得大肆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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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根据国家规定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1、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根据国家规定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8. 根据国家规定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