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普通股支付的券商手续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券商是指发行方还是证券交易所呢?请老师举例说下

2024-05-18 11:02

1. 定向增发普通股支付的券商手续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券商是指发行方还是证券交易所呢?请老师举例说下

是指的证券交易所。比如甲公司定向增发500万股股票取得B公司25%的股权,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为5元,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支付手续费20万元。此时这里的选项B定向增发普通股支付的券商手续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是指的(甲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支付佣金手续费20万元。

定向增发普通股支付的券商手续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券商是指发行方还是证券交易所呢?请老师举例说下

2. 长期股权投资支付承销商佣金、手续费到底要不要计入投资成本呢?

一、以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扩展资料: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通常,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时,也说明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判定: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协议等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使其达到实质上的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3. 企业债券发行承销费如何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第三十一条规定: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由于应付短期融资券属于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因此承销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应付短期融资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内(相当于作为折价),并在存续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作为利息费用的调整。如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使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债券发行承销费如何账务处理

4. 通过定向增发购买新三板的股票期末需要按公允价值调整吗

根据公司对挂牌公司的影响和持有目的来判断:

控股,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期末无须公允价值计量;

重大影响,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权益法,期末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按金融资产核算;如果持有目的为交易性短期持有且有活跃报价,可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无活跃报价,可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进入其他权益。

5. 发行股票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已经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
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中。

股票发行费用一般是指发行公司在筹备和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可在股票发行溢价收入中扣除,主要包括中介机构费、上网费和其他费用。其中承销费用具体如下:
承销费用 股票承销费用又称发行手续费,是指发行公司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股票时支付给后者的佣金,通常在股票发行费用中所占的比重最大。
承销费用一般按企业募集资金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白承销商在投资者付给企业的股款中扣除。 决定和影响股票承销费的主要因素包括: 
①发行总量。股票发行量的大小决定了承销机构业务量与承销费的高低,发行量越大,承销费越高。 
②发行总金额。一般来说,承销费与股票筹资额成正比,股票筹资额越大,收取的承销费越多。
③发行公司的信誉。发行公司的信誉越好,发行股票的销路就好,收取的承销费就较低。 
④发行股票的种类。不同种类股票的特点,风险互不相同,从而收取的承销费也不一样。
⑤承销方式。
承销商在不同的承销方式下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支付给承销商的承销费也不尽相同,通常以包销方式承销时的承销费要高于以代销方式承销时的承销费。 
⑥发行方式。例如,网下发行的承销费用一般略高于上网定价发行的承销费用。

发行股票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6.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第五章 金融工具计量

第三十条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第三十一条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二)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三)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第三十四条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五条 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六条 对按照本准则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本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七条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持有期限已超过本准则第十六条所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企业可以将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该成本或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二)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仍应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八条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套期保值有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三十九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相关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7. 购买股票支付的交易费用不计入入账价值吗?那计入哪里

1、新准则规定,企业购买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入账价值,但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扣除。
2、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増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3、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其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扩展资料:
其实股票交易的费用分成不同成分之后,各自的收取情况是以下这些:
1、印花税: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目前只在证券卖出时收取(2008年9月19日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至今。);目前股票印花税是成交金额的0.1%,千分之一,沪深两市税率一致,仅在卖出时收取。
2、过户费: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交易过户费为中国结算收费,证券经营机构不予留存。;买入股票和卖出股票均需收取过户费;目前沪深两市收取相同的过户费,2015年8月1日起,A股交易过户费统一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十万分之二),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
3、佣金:佣金是由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共同协商决定,每个人的佣金可能不一样。根据爱宝盆网站数据,目前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在0.02%(万二)至0.3%(千三)之间;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较低,二三四线城市的佣金较高;网上开户佣金水平比营业部开户的偏低,竞争十分激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入账价值

购买股票支付的交易费用不计入入账价值吗?那计入哪里

8.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涉及到相关税费--是否要计入“其初始入账金额”?

一、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说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
1、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3、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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