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重组一定会倒闭吗?

2024-05-17 10:34

1. 公司资产重组一定会倒闭吗?

公司资产重组是否会倒闭,要看情况。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者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则重整程序终止,并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如果重整计划通过的,则一般按计划执行,不会倒闭。
一、破产重组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申请的前提条件不同。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主体不同。就破产清算来看,除债权人、债务人外,在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对于破产重整,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另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存在破产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申请的时间不同。关于破产重整,企业法人只要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而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即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4.可采取的措施不同。破产重整企业可以运用多种重整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避免破产的目的,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核减或增加注册资本,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债券,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而破产清算情形下,管理人只能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可采取的措施较少。
5.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别除权,其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期间,为保证债务人不因担保财产的执行而影响生产经营,法律明确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使用,除非担保物有损害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且足以危害担保权利人权利的,担保权人才可以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二、1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
破产重整的五步骤为:
第一,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第二,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
第三,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
第四,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第五,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
三、企业重整计划的组织部署有哪些?
企业重整计划的内容包括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等。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公司资产重组一定会倒闭吗?

2. 公司资产重组会倒闭吗?

公司资产重组会倒闭吗的问题,我国破产、和解及整顿制度的基本特征依据《企业破产法(试行)》中第三十三条至四十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和解及整顿制度的规定,可以总结出和解整顿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一)和解制度的特征
1、和解制度目的在于避免企业宣告破产,给予濒临破产的企业以复兴的机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破产均成立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方案后,宣告破产之前,即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但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即终止破产程序。债务企业只要没有出现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就不能宣告其破产,而一但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破产程序即予终结。因此,和解制度是一种预防破产的制度。
2、和解制度与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的。依据破产法
第三十三、三十四条的规定,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均应属于破产预防制度,这两种制度相互连接,在使用上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整顿的前提是和解协议成立并生效,和解协议生效的后果之一是企业进入整顿阶段,而整顿的直接目的在于促使企业恢复偿债能力,履行和解协议。这种连接既可以克服单纯和解制度治标不治本的缺陷,也可使整顿期间的债务关系得以稳定,避免单纯的整顿制度忽视债权人利益的不足。
3、和解制度与破产制度是有机结合的。两种制度的有机结合,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两种制度均在同一立法中作以规定,使法律条文高度集约,避免了多重立法的繁琐和重复;二是两种制度在使用上相互连接,实现了程序的简化。和解程序内含于破产程序之中,并且只能够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宣告破产之前进行。和解协议一旦生效,破产程序即告终止。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破产程序又予恢复。
(二)破产整顿制度有以下特征:
1、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
2、破产整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进行。破产对整顿制度的适用条件,整顿的申请人,申请期限,整顿程序开始的条件,以及对整顿的监督、整顿的期限、整顿的终结鬲、终结方式、后果等各个阶段或各方面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程序,整顿就不能开始或正常的进行。破产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
3、破产整顿以和解成立并生效为前提并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应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的认可。如和解不成立或者不被人民法院认可,则整顿不能开始。如果在整顿期间出现违反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则应予终结;根据现行破产法规规定和现行体制,部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是企业整顿的申请权人和主持人,企业的整顿活动由其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
4、破产整顿必须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进行。为了保证整顿在符合法院程序,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件下运行,破产立法把整个整顿过程置于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双重监督之下。

3. 公司资产重组公司会倒闭吗?

公司资产重组是否会倒闭,要看情况。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者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则重整程序终止,并可以宣告 债务人破产 。如果重整计划通过的,则一般按计划执行,不会倒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公司资产重组公司会倒闭吗?

4. 公司资产重组会不会倒闭?

公司资产重组后出现法律规定的可申请破产的情形,则可能会倒闭。根据《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5. 企业资产重组后会倒闭吗

公司资产重组是否会倒闭,要看情况。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者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则重整程序终止,并可以宣告 债务人破产 。如果重整计划通过的,则一般按计划执行,不会倒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企业资产重组后会倒闭吗

6.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一、企业倒闭后破产重组有哪些特征?
1、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
2、破产整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进行。破产对整顿制度的适用条件,整顿的申请人,申请期限,整顿程序开始的条件,以及对整顿的监督、整顿的期限、整顿的终结鬲、终结方式、后果等各个阶段或各方面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程序,整顿就不能开始或正常的进行。破产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
3、破产整顿以和解成立并生效为前提并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应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的认可。如和解不成立或者不被人民法院认可,则整顿不能开始。如果在整顿期间出现违反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则应予终结;根据现行破产法规规定和现行体制,部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是企业整顿的申请权人和主持人,企业的整顿活动由其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
4、破产整顿必须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进行。为了保证整顿在符合法院程序,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件下运行,破产立法把整个整顿过程置于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双重监督之下。

7.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法律分析:“企业倒闭后可能会重组,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8.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企业倒闭后可能会重组,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
	根据《破产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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