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丰润医保中心电话

2024-05-20 04:01

1. 唐山丰润医保中心电话

您好,唐山丰润医保中心电话0315-5177317,地址在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151号。医保中心的职能

(1)协调办理单位行政事务,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2)负责有关文件、总结、报告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公文归档、保管、调阅等工作。

(4)负责来文签收、拟办、传阅、催办、督察落实工作。

(5)负责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和反馈工作。

(6)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省政府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7)负责会务组织、日常接待及相关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摘要】
唐山丰润医保中心电话【提问】
您好,唐山丰润医保中心电话0315-5177317,地址在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151号。医保中心的职能

(1)协调办理单位行政事务,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2)负责有关文件、总结、报告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公文归档、保管、调阅等工作。

(4)负责来文签收、拟办、传阅、催办、督察落实工作。

(5)负责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和反馈工作。

(6)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省政府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7)负责会务组织、日常接待及相关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回答】

唐山丰润医保中心电话

2. 丰泽区医保中心地址

近日,在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个社保办理窗口全部开放,企业行政人员小徐只用几分钟就办好企业当月社保增减人员的手续。“窗口多、办理快,几乎不需要排队。”小徐满意地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就业技能培训……这些业务几乎每位群众都会碰到。“平均每天服务对象1000多人次,哪个环节做得不好,都可能影响群众对窗口的评价。”丰泽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局把企业和群众日常需要办理的业务全部纳入窗口办理,把绝大部分的机关工作人员推向前台“一线”,实现“一站式”服务。不仅工作人员向一线倾斜,服务窗口也延伸到街道、社区。目前,该局在全市率先组建一支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协理员分配到各社区居委会办公,就近受理辖区群众的各项社保业务,再汇总至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处理。办理社保业务到社区社保窗口就行,有条件的企业甚至只要敲敲键盘。记者得知,去年以来,该局打造网上服务“直通车”,面对企业大力推广医保、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参保企业凭相应的账号,在企业就能自助办理企业社保增减员、个人账户查询等业务。目前,丰泽区共有1000多家企业开通了社保网上服务平台,节省了行政人员奔波窗口办理的时间、精力成本。“目前我局的39个服务事项,有25项是即办件,即办率为64%,日均收件1100件,办结率99%,审批的时限已挤压到最低,下一步将继续在微笑服务、人性化个案服务等方面上下工夫。”丰泽区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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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丰润社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唐山市丰润区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0315-5183252,咨询电话0315-12333,社保转移:0315-5183605。(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社会保障事业经办发展计划、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经办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三)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四)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所辖地区社会保险基金,并对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承担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五)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丰润社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4. 丰润社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唐山市丰润区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0315-5183252,咨询电话0315-12333,社保转移:0315-5183605。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社会保障事业经办发展计划、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经办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所辖地区社会保险基金,并对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承担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五)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