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2024-05-08 21:01

1. 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向股权转让给公司,让公司进行回购。
2、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
3、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一、公司回购股权是减资吗
1、股权回购并不一定引起注册资本减少,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持股比例变化。2、减资必然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但股东之间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变化。3、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4、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二、回购公司股权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公司能够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份。但是公司不能轻易回购股份,只有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才能回购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七、因为出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
三、股份收回具体程序
股份收回程序: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公司合并和股东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2. 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

1、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2、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等,可回购股权。
一、公司回购股份是什么意思
股份回购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购回的行为,目的主要是为了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通过这一方式达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可以进行股份回购作为公司经营的辅助战术,这个是公司运行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
二、公司回购股份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用现金或其他方式买回在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回购后流通中的股票数量减少,所以回购对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因此对股票市场的影响要从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来分析:
短期影响:
1、回购由于是利好消息,所以当上市公司公布回购消息的时候,可能会刺激股价短暂上涨;
2、回购消息出台,很多大资金会借机出货,大资金出货会使股价下跌;
3、上市公司回购是在二级市场上通过竞价的方式买回公司股票,所以回购的价格越低对上市公司来说越划算,所以他们会在下跌的时候买入。
长期影响:
1、回购是上市公司向市场上传递公司股价被低估的情形,所以回购消息出台后,股价虽然短暂下跌,但长远来看,表明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长远来看会刺激股价上涨;
2、回购是反收购手段,回购后每股收益增加,收购方需要付出更多的资金,并且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资本结构,还维护了公司形象。

3. 股份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一、股份转让要给多少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除劳动合同,但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股份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4. 公司回购股份条件

《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 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法律分析: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向股权转让给公司,让公司进行回购。2、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3、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6. 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

法律分析: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是:1、股东会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2、股东对该决议投反对票;3、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公司股份回购应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的情况出现;2、公司将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公司意在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8. 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

股东根据出资的不同,拥有公司不同比例的股份,当公司经营盈利的时候,股东有权对公司的营业盈利进行分红,那么当公司需要回购股权的时候,需要些什么条件呢?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