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怎么评审的啊

2024-05-19 22:23

1. 国家奖学金怎么评审的啊

  财政部与教育部2012年10月联合发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目前全国各高校与科研机构通用做法,只有研二研三与博士二三年级才能参评,入学当年不能参评。目前目前部分中央部属高校(重庆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等)已经开始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省属要到10月以后。

  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领导小组由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领导组成,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第三条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每届聘期3年,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2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个评审小组和工作组。各组设组长1人,组长和成员不少于5人。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具体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以书面审查方式进行。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依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
  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职责:
  (一)在评审过程中,认真审阅评审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在平等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回避;
  (三)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召开预备会。由评审领导小组主持,全体评审委员参加。评审领导小组向评审委员介绍情况,提出评审工作要求。评审委员会向各评审小组宣布评审工作程序和有关工作要求。
  (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按照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和高校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第八条 评审委员对各地区、各部门和高校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中央主管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上报了完整的材料;
  (二)各高校、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和审核工作;
  (三)入选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 评审小组发现中央部门主管司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在初评和审核工作中有下列第(一)、第(二)条情形时,应报请评审委员会同意后,要求其限期改正后重新报送评审材料;发现下列第(三)条情形时,应不予通过审查,由评审小组写出书面意见,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一)评选程序违反规定的;
  (二)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的;
  (三)推荐的候选学生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
  第十条 各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后,由教育部向各有关中央部门主管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各直属高校批复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教育部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第十三条 教育部批复评审意见后,各高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怎么评审的啊

2. 怎么知道国家奖学金审核通过

国家奖学金审核通过的时候进去当初你们申请奖学金的网站的个人中心里面就可以看到。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
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 国家奖学金的最终审批部门

法律分析:国家奖学金的最终审批部门教育部、财政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法律依据:《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领导小组由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领导组成,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国家奖学金的最终审批部门

4.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发放程序是什么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发放程序如下: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领导小组由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领导组成,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第三条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每届聘期3年,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2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个评审小组和工作组。各组设组长1人,组长和成员不少于5人。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具体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以书面审查方式进行。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依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
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职责:
(一)在评审过程中,认真审阅评审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在平等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回避;
(三)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召开预备会。由评审领导小组主持,全体评审委员参加。评审领导小组向评审委员介绍情况,提出评审工作要求。评审委员会向各评审小组宣布评审工作程序和有关工作要求。
(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按照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和高校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第八条 评审委员对各地区、各部门和高校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中央主管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上报了完整的材料;
(二)各高校、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和审核工作;
(三)入选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 评审小组发现中央部门主管司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在初评和审核工作中有下列第(一)、第(二)条情形时,应报请评审委员会同意后,要求其限期改正后重新报送评审材料;发现下列第(三)条情形时,应不予通过审查,由评审小组写出书面意见,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一)评选程序违反规定的;
(二)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的;
(三)推荐的候选学生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
第十条 各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后,由教育部向各有关中央部门主管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各直属高校批复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教育部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第十三条 教育部批复评审意见后,各高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首页-新闻

5.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发放程序是什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定及发放流程 参照文件《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执行。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国家奖学金也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审最为规范,标准最为严格。每年,全国超过2000所高校,近2700万名在校学生角逐5万个国家奖学金名额,获奖比例仅为0.2%。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发放程序是什么

6. 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资格是什么?

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资格: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

扩展资料:
奖励标准: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适用对象:

本专科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为3.5万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奖学金

7. 国家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要求本专科学生在大二及以上年级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并且学习成绩排名以及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
也就是大二一整个学年的各个考试的综合评比占据本专业或者本学院的前10%。综合考试成绩每年都会评选一次,包括平时成绩,德育,奖惩等等的综合评比占据前10%。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国家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

8. 国家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

法律分析:一.基本条件:要求本专科学生在大二及以上年级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以及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也就是大二一整个学年的各个考试的综合评比占据本专业或者本学院的前10%。综合考试成绩:俗称综测,每年都会评选一次,包括平时成绩,德育,奖惩等等的综合评比,占据前10%。
二.成绩与综测排名未达到前10%需申请国奖。(当然还是有一定的成绩要求,只是没有那么高)条件如下:
1.成绩以及综测达到前30%(含30%)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依旧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其他方面指的是:
1.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坚定的学术专著。(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具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
3.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奖金)及以上奖励。(在校期间多参与 比赛,增强自身能力很重要的啦)
4.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其中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团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这个就很适合爱好体育,擅长体育的小伙伴啦,如果有机会就去试试吧!
6.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艺术类专业学生和相关爱好者都可以尝试)
7.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这个要求还是很高的,在平时生活中,得有特殊的个人事迹以及社会贡献等等。)
8.其他。(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据情况而定,每个学校的判定不太一样)
法律依据:《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身体健康;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