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居间和代理有什么不一样吗?

2024-05-17 05:31

1. 期货居间和代理有什么不一样吗?

现在期货公司是不跟个人签定居间合同的.只跟法人签.(这里跟股票是反起来的,股票是不签法人居间,只签个人居间.)
所以你个人的名义是没办法跟期货公司签定任何合同的.
现在一般的做法都是期货公司跟投资公司签,居间在挂在投资公司的名下.
所以你跟不跟他签合同都是无所谓的,即使签你也只能跟投资公司签,他真要骗你,你也找不到那家随便10万就可以注册的一家投资公司.因为没有办公地点,什么都没有,只是拿来挂居间而已.
但是他不肯跟你签合同说明他的投资公司还很小很小.
再一个20%
居间都只有20%的话,那不如直接找个公司上班算了,这个经理相当黑.
这种事情尽量找有大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谈,因为他们是不会在乎你那点手续费的.
没有券商背景的小期货公司,有时候几十万,百来万资金的手续费他们都要吃的.在诚信上2者没法比.
你所说的代理,我觉得应该就是指投资公司,因为他们才能跟期货公司签居间协议.而你必须挂在某投资公司名下,所以他们是代理.
居间就是兼职.
居间的反佣比例如下,你可以做个参考,每个地方行情可能不一样
几十万:
30%
50-100万:
40%
几百万:
50%
当然了如果你的关系过硬直接上50
也不是不可能.

期货居间和代理有什么不一样吗?

2. 期货居间业务是什么

期货居间业务,就是作为期货公司与客户的中间人,帮助期货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进行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费用的业务。通俗地讲,就是帮助期货公司介绍客户,这一业务其实和房地产中介业务是一样的。【拓展资料】历史上最早的期货市场是江户幕府时代的日本。由于当时的米价对经济及军事活动造成很重大的影响,米商会根据食米的生产以及市场对食米的期待而决定库存食米的买卖。在1970年代,芝加哥的CME与CBOT两家交易所曾进行多项期货产品的创新,大力发展多个金融期货品种,令金融期货成为期货市场的主流。1980年代,芝加哥的交易所开始发展电子交易平台。踏入1990年代末,各国交易所出现收购合并的趋势。中国古代已有由粮栈、粮市构成的商品信贷及远期合约制度。在民国年代,中国上海曾出现多个期货交易所,市场一度出现疯狂热炒。伪满洲国政府亦曾在东北大连、营口、奉天等15个城市设立期货交易所,主要经营大豆、豆饼、豆油期货贸易。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期货交易所在中国大陆绝迹几十年,到1992年郑州设立期货交易所,展开另一波期货热炒风潮,各省市百花齐放,最多曾经一度同时开设超过50家期货交易所,超过全球其他国家期货交易所数目的总和。中国国务院在1994年及1998年,两次大力收紧监管,暂停多个期货品种,勒令多间交易所停止营业。自1998年后,中国大陆合法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只剩下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三所,前者经营能源与金属商品期货,后两者经营农产品期货。到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首项推出的产品为沪深300股指期货。2021年6月15日,上海证券报消息,我国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效率在90%以上的品种超五成,期现相关性在0.9以上的期货品种超六成。铜、棉花、大豆等成熟品种的期货价格已逐步成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定价基准。

3. 期货居间人需要什么条件

该来的终究会来,从八月底中期协发布的关于【期货居间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至今,刚好过了三个月。2020年12月1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具体看下面链接:
http://www.cfachina.org/ggxw/XHGG/202012/P020201201644193145233.pdfwww.cfachina.org

相关背景:为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金融委“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部署,落实证监会系统更加主动担当作为的要求,协会深入行业调研,充分征求相关各方意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境内外成熟做法,起草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按照“尊重现状,摸清底数,问题导向,数据依托,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统一管、规范管”为导向,旨在加强对期货公司与除证券公司以外的机构及自然人开展居间合作的自律管理,规范居间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期货行业健康发展。
下面就一些意见进行解读:
第二章第六条:【机构合作条件】期货公司应当与符合下列条件的 机构开展居间合作:
其中,(二)经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 B 类BBB 级的期货公司举 荐加入中国期货业协会成为联系会员。
以及第二章第八条:【其他条件】居间人可以同时与不超过三家期货公 司签订居间合同。 与机构开展居间合作的期货公司最近一期分类评级应当不低 于B 类 BBB 级。
可见对机构居间有了更高的要求,对想签机构居间的期货公司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规定了一个居间人最多能签三家期货公司,这在以前不受限制的,以前149家期货公司,只要你愿意,可以都签了,但是现在不行。
第二章第七条:【个人合作条件】期货公司应当与符合下列条件的 个人开展居间合作:
其中,(四)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期货从业证以前只是期货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期货居间人严格来说不属于期货从业人员,但是为了行业规范,本次管理办法对期货居间人有了更高的要求,算是有了一个门槛吧。做过居间人的都知道,其实居间人是一份很好的兼职可以说,只要自己有人脉,介绍客户到期货公司,拿的提成是相当高的。拿我自己的一个居间人来说,从今年六月至今,我今天算了一下,五六个月时间,已经拿到37万的返佣了,算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了。
可凡事有利有弊,没有门槛的居间人,带来的隐患就是居间客户引起的投诉增多,行业管理难度加大,为此要求以后居间人需持证上岗。
第四章第十六条:【居间报酬】居间合同中应当约定居间人在成功 促成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后,享有获得居间报酬 的权利,并明确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期货公司每年按全成本核算确认的居间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公 司所有居间人名下客户产生的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总额的 50%。 基于单个客户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不得超过该客户产生的期货经 纪业务净收入。期货公司不得向未按规定进行信息登记的居间人 支付居间报酬,不得超额或者变相向居间人支付居间报酬。
居间人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 证。期货公司可以为个人居间代为开具发票并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这一块应该是居间人最关心的问题了。前面所述,就是居间人还可以做,中期协没有一刀切,只是要求更严格了,但是现在做居间还有利润可图吗,这条有说明。但总得来说,是比较模糊的,居间人的费用主要分为交易所返还,手续费净留存的返还,甚至有些会可用资金产生利息的返还,这些都是以比例确定来返给居间人的。那意思就是说以后给居间人的返还比例不能超过50%,这样才能达到标准,而且还特意加了一句,不得超额或者变相向居间人支付居间报酬。目的是为了防止期货公司之间恶性竞争,使得行业不健康发展。但是具体怎么达到中期协规定的标准,那每个期货公司可能会有相关的政策。总的来说,居间人的利润是有所下降,但还是有很大利润空间的。
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回访要求】 期货公司应当指定人员以电话 录音、视频录像等适当方式对居间人名下客户进行回访并完整记 录,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负责客户回访的人员不得为 居间人。
简单来说就是进行居间人明示,让居间客户知道自己是开在居间人名下的,在客户开户 24 小时后完成首次回访,客户确认 下述回访内容后方可进行交易。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客户 是否本人办理开户手续、客户是否由居间人介绍、客户是否知悉 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员工并确认居间人具体身份信息、客户是否 知悉居间人的权利义务和禁止性行为、居间人是否存在禁止性行 为、客户是否知悉居间人报酬将从客户手续费中提取、客户是否 知悉投诉纠纷处理机制等信息
第七章第三十七条:【过渡期管理】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 12 个月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期货公司不得新增与不符合本办法规 定的机构或者个人开展居间合作。对于合同存续期内的机构和个 人,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期货公司应在过渡期内完成合同解除 及相关善后工作。过渡期满,经检查发现期货公司未按照本办法 要求执行的,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先写这些,总的来说,以后想做期货居间人,先考证,没有证一切都谈不了。

期货居间人需要什么条件

4. 期货居间公司合法吗

期货居间公司合法,期货居间公司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
在实际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
机构居间人法律责任如下:
1、在民事责任方面。须明确机构居间人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归责于机构,以及赔偿与追偿方面的细节问题。
2、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应根据机构居间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明确何时采取单罚(只追究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何时应采取双罚(同时追究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居间人还有哪些义务
1、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2、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3、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二、申请期货居间人要什么手续
期货居间人的申请条件是:1、期货居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能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3、具备关于期货的专业知识或具备从事该行业的专业资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期货居间商合法吗

期货居间公司合法,期货居间公司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在实际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机构居间人法律责任如下:在民事责任方面。须明确机构居间人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归责于机构,以及赔偿与追偿方面的细节问题。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应根据机构居间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明确何时采取单罚,只追究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何时应采取双罚,同时追究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哪些要素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客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犯罪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二)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三)犯罪客体是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和公众资金经营制度;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021年1月1日生效)

期货居间商合法吗

6. 期货居间商合法吗

法律分析:期货居间公司合法,期货居间公司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在实际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机构居间人法律责任如下:在民事责任方面。须明确机构居间人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归责于机构,以及赔偿与追偿方面的细节问题。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应根据机构居间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明确何时采取单罚,只追究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何时应采取双罚,同时追究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021年1月1日生效)

7. 大家好,请问期货居间公司是合法的吗?

期货居间公司是合法的,期货居间公司的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之间订立经纪合同起媒介作用。1. 在实际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居间人不仅要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要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其实在居间公司做业务跟在期货公司做业务是一样的,直接在期货公司做业务的话更有保障,除了工资提成,还有其他的福利。2. 与期货公司签订正规的合同,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的员工,但是如果居间人为客户提供配资、喊单、代课理财等业务,那就是不合法的,以后我们国家的居间管理会越来越规范的,如果想要做居间人的话,以后可能也不会那么好做了,如果是想要开户做期货,那么都是需要多动脑子谨慎选择的。3. 以往期货公司对于居间人的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官方的规范可依,但是随着国家对于期货居间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期货居间这个行业会更加健康。如果要选择这个行业:(1) 要多动脑子,了解相关资料;(2) 了解相关法律,以免不小心违法;(3) 更不可知法犯法。拓展资料:期货居间的优势就是作为期货公司营销的重要一环,期货公司对一定数量的居间人进行培养和管理值后,可以通过居间人发掘客户和可参与期货交易的资金,对客户进行一对一的辅导,从而提升交易者服务和交易质量, 期货公司通过居间人对客户进行集中代理,这不仅方便了公司对客户的管理,也节省了公司的人力和物力,同时期货公司通过居间人对客户的集中代理,也节约了有限的场地资源,从而大大降低了期货公司的管理成本以及场地成本。

大家好,请问期货居间公司是合法的吗?

8. 期货居间人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期货居间人申请条件有:居间人必须手上有一定客户资源,最好自己对期货理解较深,可以更好指导自己客户,这样有利于建立口碑,有利于客户资源再利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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