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性收入的不属于工资范围

2024-05-03 00:22

1. 工资性收入的不属于工资范围

前面解释了哪些收入是工资,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工资性收入的不属于工资范围

2. 工资性收入不包括

法律分析: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3. 工资性收入不包括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工资性收入不包括

4. 工资性收入不包括

法律分析: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5. 工资包括哪些,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工资可以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
1、底薪:是每月每期固定的金额。
2、佣金:是售货员、推销员、地产经纪、旅行社导游等,按其个别员工的营业额,多劳多得的。
3、津贴:包括交通津贴、房租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等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扩展资料
工资目的
1、让人才脱颖而出,给优秀者以奖励。优质资源永远向优秀人才倾斜,好的薪酬机制要让强者更强, 鼓励弱者跟上强者的步伐。
2、吸引关键人才。在薪酬体系设计时有三项基本原则:对外具备竞争力、对内具备公平性、对个体具备激励性。
3、基本的安全保障。员工与企业的关系中,员工相对处于弱势,是风险较大的一方,所以员工本身具备不安全感,所以员工希望企业能与其签定合同,能给他买保险、及时发放工资,这都是源于安全的保障需求。
4、价值肯定。很多企业的薪酬方案相当简单,一共分为四级,员工级、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这样是有问题的。企业给员工的薪酬绝对不是单纯基于职级的,而是必须基于岗位价值,回归到该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上来。
5、结成利益共同体。很多企业的员工对公司是否挣钱并不在意和关心,因为不管公司赚多少钱员工拿的工资都是一样的。所以,在设计高管人员薪酬时,要考虑分红、甚至股份的设计,都是为了将中长期的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

工资包括哪些,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6. 工资收入包括什么,工资不包括哪些收入

答:
一、工资收入包括什么?
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工资不包括哪些收入?
以下收入是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的:
1.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补贴、托儿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丧葬抚恤救济费、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病伤假期救济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4.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5.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
6.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7.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7.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法律分析:不属于工资收入的范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8. 工资包括哪些,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