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有哪些

2024-05-19 15:09

1. 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增加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例如生育政策、移民政策等。增加劳动力数量的方法包括提高人口出生率、鼓励移民入境等;提高劳动力质量的方法有增加人力资本投资。通过劳动力来拉动经济增长。
2、资本积累,例如积极的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资本的积累主要来源于储蓄,可以通过减少税收,提高利率等途径来鼓励人们储蓄。
3、技术进步,例如各种技术扶持政策。技术进步在现代经济增长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促进技术进步成为各国经济政策的重点。
4、计划化和平衡增长。现代经济中各部门之间协调的增长是经济本身所要求的,国家的计划与协调要通过间接的方式来实现。
5、提高货币供给,具体表现为公开市场购买,降低贴现率降低法定准备金率。以上政策在短期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有哪些

2. 为了促进长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我国中长期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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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财政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就我国中长期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本文第一部分侧重从理论角度,在界定经济发展内涵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财政政策与政府调控经济的关系,论述了我国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

      第二部分主要从现实出发,揭示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这主要包括: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将制约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失衡的矛盾相当严重;经济发展面临日益增大的就业压力;国有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不强。

      第三部分探讨和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运用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建议,具体围绕财政赤字和债务政策取向、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政策取向、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取向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取向等问题提出看法。

  经济发展是一国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推进结构转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发展战略的根本途径,同时也是壮大国家财政实力、做大财政蛋糕的关键所在。因此,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财政政策,在任何时候都要把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本文主要是在一般理论和现实分析的基础上,侧重就今后中长期如何运用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提出若干看法和建议。

 针对当前的通货膨胀压力,国家可以采取以下的货币政策工具:
1.提高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
2.提高银行利率;
3.发行央行债券,回笼市场资金;
4.减少各期人行货币投放量;
5.提高货币国际化结算范围和规模;
6.稳定本位币与世界主要货币的兑换比例,让人民币能正常流出国门。
 
 

一、财政政策与经济发展的理论分析

  (一)正确界定经济发展的内涵

  关于经济发展的概念内涵,学术界有不同的理解。根据现代发展经济学理论,经济发展是指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经济结构的优化演进,体制转换中的制度创新,以及经济条件、社会条件的改善。显然,经济增长不能等同于经济发展。

  美国经济学家S·库兹涅茨运用不同国家的历史数据对经济增长进行了较早的、长期的研究,他将经济增长定义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是指给居民提供种种日益繁多的经济产品的能力长期上升,这种不断增长的能力是建立在先进技术基础上的。因此,通俗地说:经济增长意味着生产能力的扩大,是通过技术进步相应调整而实现的,是一国产出水平、社会物质装备及生活水平提高的源泉。但经济发展内容广泛,它包括经济增长,要求产出的增加,同时包括经济质量的提高、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制度创新等。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经济增长并不一定带来经济发展,甚至在经济增长速度很高的情况下,许多国家并没有取得社会经济的普遍进步,反而出现了“没有发展的经济增长”现象。因此,增长不等于发展,人均产值或收入的增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发展,经济高速增长也不一定意味着发展,发展不是一个短期或轻易能够实现的目标。在这一点上是否认识清楚,对我国制定经济发展目标和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当今世界范围内,财政政策日益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

      在现代社会,财政从来就是政府的财政,是政府行政的物质基础,是为政府履行其职能服务的。所以,财政的职能取决于政府的职能,即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国家财政要干些什么,取决于这一时期政府职能的定位,或者说政府的作用。中外理论界经常争论的所谓“政府干预经济”与“政府不干预经济”、“最高纲领派政府”与“最低纲领派政府”以及“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等问题,讨论的就是政府职能定位,实质上它们无不通过政府财政收支参数及其财政政策来反映。

      西方工业国经济发展历史表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作用不断扩大,同时,财政分配范围也不断拓展,财政政策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地位愈加重要。在早期资本主义阶段,自由放任理论占其主导地位,经济运行完全或主要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政府财政政策作用十分有限,它主要是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及兴建一些公共工程。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传统的自由放任理论或市场自动均衡学说遇到了严峻挑战,严重的经济危机现实迫使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寻找新的“药方”。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自20世纪三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政府普遍接受了凯恩斯主义的主张,运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改变了过去长期以来单纯的消费财政的狭小领域,将财政作为反经济周期的一个重要政策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矛盾,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著名的美国罗斯福“新政”就是本世纪三十年代初运用财政手段启动经济的成功范例,其主要内容是兴办社会公共工程,增加社会需求,改善就业状况。这说明自本世纪3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来干预经济生活的力度显著增强,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战后西方国家的政府调控经济职能和财政职能进一步扩大,据世界银行的专题研究,这主要是来自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必须给那些遭受临时收入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人提供福利收益;二是实行适当的公私混合经济,这种经济往往意味着要将许多战略性产业国有化;三是必须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其原因是市场自身并不会带来与个人目标一致的稳定的宏观经济结果。于是国家承担了新的职能并将原有的职能加以扩展。从实际看,西方工业国在过去长时期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近一个世纪以来,政府调控范围和财政职能大大拓宽,由此导致财政收支规模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据世界银行1997年专题研究报告提供的资料,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各国政府财政规模大幅度扩大,工业国尤其明显,如OECD国家政府总支出占GDP的百分比,1870年约为8%,1913年为10%,1937年为20%左右,1960年为18%,1980年为43%,到1995年已上升为48%。另外,从西方工业国的财政支出结构看,并不是纯粹的消费财政,经济建设投资占有相当的比重。以1986年为例,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平均10%,其中美国为17%,英国为15%,法国为12%,加拿大为25%。进入90年代,一些西方国家的财政投资比重进一步提高。这标志着在现代经济条件下,西方政府及其财政干预经济的力度显著增强。总之,现代西方财政理论和财政调控日趋完善,它已否定了传统的“健全财政”、“消费财政”的理财方针,在强化政府作用的同时,强调财政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这三个方面的基本职能。现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正是遵循建立在上述财政职能基础上的现代政府理财方针运作,以期达到实现政府调控经济的目标。

      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后半叶,其政府职能和财政职能亦迅速扩大。世界银行1997年发展报告分析了这方面的原因,指出它最初是来自于殖民主义崩溃之后的国家和民族建设,另外比这些因素更重要的,是在过去50年间关于政府作用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从殖民主义统治时期独立出来的亚洲、中东和北非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于国家主导型经济发展怀有强烈的信心,政府可以将资源和人民动员起来以实现快速的增长,并消除社会不公。因此,许多拉丁美洲、中东和非洲国家采用了国家主导的、进口替代型工业化的战后发展模式。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财政能力及其政府调控能力都有显著增强。资料表明,所有发展中国家中央政府总支出占GDP的百分点,1960-1964年约为17%,1970-1974年为20%,1980-1984年为28%,1990-1994年为27%。其中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重同期大约分别为16%、18%、26%、27%;南亚地区发展中国家(包括有关地区)分别为17%、15%、25%、30%。特别需注意的是发展中国家伴随着财政总规模的扩大,财政分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个明显特征是有相当部分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建设,而且经济建设支出比重大大高于西方发达国家。这是发展中国家强化财政干预经济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必然结果。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即不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从长期历史进程分析,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不断扩大,现代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决不是吃饭财政,它具有显著的支持和调控经济的特征,而且发展中国家由于采纳了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其财政的经济性特征更为明显。因此,从当今世界范围观察,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财政政策日益成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这对于正确界定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调控的基本职能作用是有启发的。

      (三)我国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

      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而且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政府面临着推进市场化、工业化的艰巨任务。政府的职能和任务就是财政的职能和任务,“政府应做的,就是财政要干的”,因此,未来中长期财政政策调控的目标就是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远景发展纲要,正确处理财政分配关系,为政府实施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从理论上分析,我国经济发展中财政政策调控的功能和作用可作如下界定:

  1、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宏观调控目标。

  对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宏观调控首要的目标是保持尽可能快的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实现经济结构的转换和升级。为此,如何把有限的资源进行最优的配置,就成为问题的关键。资源配置有两个基本手段:一是市场机制配置,二是政府财政配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资源配置机制,而不仅仅是跟在市场调节后面的“拾遗补缺”。对于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产品诸如国防、外交、文化、教育、卫生以及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等,完全或主要由政府财政来提供,这也是财政最基本的职责所在。但在我国,财政配置资源的任务决不仅仅限于此。对我国整体产业布局的形成、宏观产业结构的调节、国家主导产业及其支柱产业的选择等,仅靠市场机制是不行的,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特别是通过政府财政的税收、投资、补贴、贴息等财政手段加以扶持。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客观上具有经济建设职能,需要参与经济领域的调控,这是未来我国政府财政配置资源的一个重要政策取向,也是提高宏观经济效益、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一个必要条件。

  2、调节收入分配,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收入公平分配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一般地讲,当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就变成一种反向关系,即分配不公平会妨碍经济效率的提高。在当前我国的市场化改革中,分配不公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收入差距过大;二是平均主义;三是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这些问题不解决,经济运行就缺乏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也大大降低了经济效率。特别应看到,在我国今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随着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养老人口增多和失业压力的加大,收入公平分配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如何建立一个既充满竞争、又充满关怀的社会是政府收入分配制度调节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财政是国家的一种集中性分配,在收入公平分配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它通过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对低收入者的生活补助以及其它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从宏观上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为经济社会的长期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3、调节社会供需矛盾,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

  美国财政学家穆斯格雷夫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不能自动出现,而需要财政政策的指导。没有财政政策的指导,经济往往易于大幅度波动,或为长期的持续的失业与通货膨胀所苦。这就表明,财政在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方面,即促进充分就业、物价稳定、抑制经济波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那么,财政政策调控如何发挥这一“稳定”功能呢?关键是调节社会供需矛盾,促进社会供需平衡。社会供需平衡是宏观经济运行的一个重大比例关系,如果社会总供求保持了平衡,物价水平总是基本稳定的,经济增长率也是适度的,而充分就业也是不难实现的。所以,运用财政手段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首要的是调节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通过财政来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就是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集中性的财政收支分配,来矫正无数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的收支活动所形成的不利结果,或者说是一种着眼于宏观经济的收支活动来调节无数着眼于微观经济的收支活动。为此,就要求摆脱单纯财政观点,不是就财政平衡来搞平衡,而应着眼于全社会的总量平衡。当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时,财政可以减少支出和增加税收或二者同时并举,通过减少政府需求和减少非政府部门需求来压缩总需求。一旦出现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情况,财政可以增加支出和减少税收或二者同时并举,由此扩大总需求。在这个过程中,财政收支不平衡是可能的而且是允许的。针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而灵活地变动支出和税收,被西方学者称为“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应该说这是现代经济条件下政府理财和实施财政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政策思想,对我们是有启发的。以上分析表明,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是促进社会经济稳定的一个前提条件,而财政政策是维持社会供需总量平衡的重要手段。

  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

  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这是确立未来财政政策取向的重要前提。对此,我们作出如下分析和判断:

  (一)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将制约着我国的经济发展

  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走势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内需不足的矛盾是否仍然存在,当前或未来经济发展是否会出现过热的趋势。我们认为有效需求不足至少在未来一个时期仍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当前出现的经济过热迹象只是在某些产业或某些地区局部出现的,而从总体上看,政府投资的拉动作用依然较强,民间投资并没有真正跟上,而且消费需求的增长速度也较慢,有效需求的增长机制并没有形成,经济还没有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的态势。所谓经济的良性循环应该是不过分依赖政府的投资就能实现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而我们现在所面对的现实是:    

  1、投资需求快速增长的同时消费需求没有同步增长。

  2000-2002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分别为10.3%、13%和16.1%,而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只增长了9.7%、10.1%和8.8%,增长差距逐渐扩大(见图表1)。2003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高达31.3%,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长幅度23.1个百分点。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我国的消费率也长期处于偏低状态。1990-2002年期间我国平均消费率不足60%,而上世纪世界平均消费率约在80%左右。

  图表1:投资与消费的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

  投资需求作为一种“既为当期需求又为下期供给”的中间需求,其投资所形成的新生产能力如果是无市场需求的供给,那么较高的投资只能拉动短期的增长速度。也就是说投资如果不能与扩大最终消费相结合,就不能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而消费作为最终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为直接和相对稳定,更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的态势。当前虽然投资需求快速增长,但消费与投资的增长幅度之间差距越来越大,使国内有效需求的不足最明显地反映在消费需求的相对不足。所以消费率偏低、消费与投资之间不能达到协调发展,也是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3. 宏观经济管理中政府采取什么措施促进经济增长

中央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对于克服当前的困难和保持长远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实施这些措施,总的要求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快”就是要迅速出手,争分夺秒,不可贻误时机;“重”就是要实施坚决有力的措施,从根本上扭转经济增速过快下滑趋势;“准”就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实”就是要抓好落实。(一)加大投资力度和优化投资结构。中央出台的十条措施,主要有四类:加快实施重大民生工程;加快在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尽快启动一批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型工程项目;加大力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关键项目建设。落实这些措施,要加强对重大投资的管理,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要加强对市场自主投资的鼓励和引导,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政府鼓励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广泛参与各种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把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与发挥民间投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二)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要把扩大消费与完善收入分配政策结合起来,与扩大就业结合起来,与发展服务业结合起来。最重要的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比重。努力消除制约消费的制度和政策障碍,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和促进居民扩大消费需求。(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走势。要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购和开发建设;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稳定发展;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交易。(四)努力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综合运用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快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扩大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增加重要战略物资储备。(五)着力提高企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激发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各类企业都要苦练内功,加快自主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开拓市场的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各项宏观经济政策都要有利于企业发展,要从财税、金融、贸易、产业、收费等方面,采取多种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六)认真做好金融财政工作。改进金融调控,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银行、证券、保险业都要加大对促进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各类金融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要加强金融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协调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我国金融安全。大力开展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支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七)积极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好改革试点,抓紧出台各项具体配套政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事效率。

宏观经济管理中政府采取什么措施促进经济增长

4. 为了促进长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为了促进长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可以采取减税降费、赤字政策、发行建设债券、扩大投资等措施。
而调整政策,改变以大规模政府投资拉动经济的传统思维模式,促进消费回升,财政政策应以调整收入分配再分配与直接刺激消费需求为中心,即通过调整初次分配结构,统筹城乡发展,调整收入再分配,稳定宏观经济的运行并调整公共财政支出,以定向学费补贴、减少居民的不确定性预期等政策来影响居民消费行为,促进消费增长。

5. 城市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政策促进城市经济增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促进现代服务业实现率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总部经济在发展方式转型中具有突出战略地位。发展总部经济,既是中心城市实现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战略选择,也是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优势,带动周边及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路径,是中心城市实现发展方式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已成为国际化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市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拥有发展总部经济的良好区位条件、现实基础和比较优势,应抓住当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加快调整投资结构和布局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二、总部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显著提高。每年引进2至3家跨国公司地区性总部或派出机构,6至8家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我市,力争驻青国内外知名企业地区性总部达200家以上。争取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民营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科技研发为主的总部经济体系,打造总部基地城市品牌。

  三、总部经济发展基本框架
  (三)确立功能定位与布局引导。根据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要求和我市建设“三个基地、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布局发展区位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特色鲜明的总部企业集聚区。即:以市南、市北、崂山、黄岛和高新区五区为先导,依托现有区位优势和服务功能,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以四方、李沧和城阳三区为支撑,根据产业特点和服务业集聚区功能要求,重点发展职能型总部;以五市承接总部生产加工基地为重点,突出发展特色产业总部集聚地的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格局。
  (四)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地区性总部。发挥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以引进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为重点,引导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青设立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旅游和会展服务中心,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总部企业根植青岛,加快企业和城市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五)大力培育优势产业总部企业。坚持以“青岛服务”提升“青岛制造”发展策略,走总部经济与优势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道路,扶持和培育一批符合三大基地产业要求的总部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鼓励本市优势企业特别是具有品牌和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总部扎根青岛,加速成长壮大。对于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总部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四、总部经济发展鼓励政策
  (六)引进总部企业支持政策。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符合条件的中央直属企业、全国500强和民营50强企业在青设立地区总部,经认定(认定标准附后)后,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对于营业期限、纳税规模、员工数量达到一定条件的地区总部,自建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所购土地实际支付地价款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购置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租赁办公、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租赁期3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上述补贴资金按财政隶属分担。上述政策期满后,执行我市促进大企业发展有关扶持政策。
  (七)设立研发中心扶持政策。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来青设立独立核算研发机构,经认定后按税法有关规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其新增上缴税收实现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研发中心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业务取得的收入,经批准后免征营业税,其研发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政策期满后,执行我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关扶持政策。
  (八)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鼓励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引进优秀人才,对引进且聘用的优秀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为期三年的奖励。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及研发中心引进高级管理和研发人员,且所在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年缴纳所得税额的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给予为期3年的补贴,用于购房、购车补助。
  (九)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并协调解决其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总部企业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鼓励总部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总部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十)实施积极的土地支持政策。在每年新供用地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以满足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用地需求。加快园区功能置换,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成为综合工贸园区。对采取融资方式和由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工业园区,给予贴息扶持和配套建设资金补助。

  五、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环境
  (十一)构建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向总部企业发布本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励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依托优势产业和城市品牌影响力,构建国内集产品制造、设计、研究、展览为一体的信息发布中心,吸引相关行业展会和研究机构集聚,打造特色产业总部聚集城市。
  (十二)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突出发展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引入和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中介服务,以及由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组成的专业配套服务体系。推进服务业与总部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逐步提高城市现代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
  (十三)实施自主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培育和保护知名品牌,构建良好的品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支持和培育总部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著名区域品牌,建设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孵化培育中心和集聚辐射中心,提升总部企业及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增强我市对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的吸引力。
  (十四)加强商务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平台、水电热供应及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完善写字楼、停车场、高档宾馆、会议展览等商务设施智能化条件,规范和引导其按照国际化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总部楼宇经济项目建设,促进楼宇经济升级为总部经济。规划发展以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新城市综合体建设相结合的城市组团。

  六、优化总部企业服务环境
  (十五)加强与总部企业沟通机制。建立市、区(市)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总部企业制度,及时了解并掌握总部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发展中实际问题。定期举办政府与总部企业座谈等互动活动,加强政府与总部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有关部门对总部企业要实行常态化服务,建立专人、专线联系制度。
  (十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创新政府服务理念,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总部企业新办理注册登记时,属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前置审批的事项,实行审批部门预核和对企业承诺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名单,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为总部企业提供便捷通关优惠措施。总部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符合条件的实行前推后移式便捷通关。积极为企业做好通关业务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实施电子口岸统一信息平台数字化监管和信息化服务,提高出入境人流、物流效率,推动口岸“大通关”进程。
  (十八)为高层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捷。对总部企业人员的因公出境申请予以优先办理,对总部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及家属办理居留许可等事项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属优先办理入户手续。做好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工作。对于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在政府集中建设的租赁住房中安排部分房源,用于定向解决其高级管理技术人才住房问题。具体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的通知》(青发〔2008〕19号)执行。
  (十九)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需用人才。构筑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各层次人才培训机制。总部企业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障和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和协助总部企业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训机制,在重点领域引进境外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项目。鼓励总部企业配合标准化建设开展专业化认证培训。

  七、拓展总部企业市场空间
  (二十)构建“内聚外联”的培育和支持体系。支持我市大企业主动“走出去”拓展市场和资源空间,鼓励我市跨地区企业(集团)将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销售总部等留驻企业总部,积极引进外地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快产业集聚和价值链条延伸。在营造企业总部发展和根植内聚效应的同时,形成优势互补、务实互利和开放互动的总部经济外联发展态势,全面打造适合我市产业发展特色的经济腹地。
  (二十一)提升全市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把引进总部项目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以更好服务于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生态环保市建设为目标,力争在发展产业集群、引进高端服务业项目、拓展引资和引税来源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实现招商引资提升质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发挥我市整体招商平台作用,推进以总部企业为主导和影响的以商招商、定向招商。
  (二十二)推进总部经济半岛城市群发展模式。建立城市群间高效务实、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在城市群内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合理配置总部与生产基地。通过实行战略协同促进各经济主体的融合,提升区域对企业总部的吸引力,放大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效益。通过城市群中不同层级的城市产业区域分工合作,形成具有优势竞争力的产业群,以产业群的集聚和扩散效应拉动城市群的一体化进程。

  八、建立总部经济协调促进机制
  (二十三)建立青岛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成员由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资助和奖励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总体工作的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合办,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十四)建立总部经济信息共享和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全市总部经济统计测算和预测分析制度,实施政府部门总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准确把握总部经济发展效应和贡献度。完善引进总部项目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引进总部纳税奖励激励机制,主城区增加引进总部企业考核权重,各市增加引进企业总部设立生产基地考核权重。
  (二十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推进作用。行业协会要发挥市场监管、引导自律、培训服务等方面职能,引导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优化整合。协助做好总部企业引进、培育、资格评定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总部企业健康发展。
  (二十六)加强总部经济研究和宣传。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要加强总部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提高把握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总部经济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总部经济的政策、作用和进展情况,在全市形成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要求,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纳入全市政策配套和综合服务体系,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促进机制。

  附件:

青岛市引进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总部企业引进认定有关工作,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要求,制定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以投资或授权形式设立,对一定区域范围内所属企业或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等职能的法人机构。已认定的总部企业,是指按照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并获得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 申请登记认定的总部企业应承诺5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青岛市,不改变其在青岛市的纳税义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方可享受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章 管理部门

  第四条 青岛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负责总部企业的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经合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受理区市上报的企业申请、初审报告,组织联席会议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原认定总部企业提请联席会议取消其资格。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五条 总部企业认定标准:
  (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
  3母公司在中国累计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
  4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家,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汇总(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符合商务部关于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有关规定,或上述规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以管理性公司、研发中心或具有总部性质的生产性企业等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基本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方向的各项规定,并为所在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跨国公司,可以参照本规定申请认定。
  (二)中央直管企业、国内500强和民营50强地区总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和税务登记在本市;
  2企业主要投资者为总资产达到10亿元或净资产达到3亿元以上的市外内资企业,并在该企业直接投资入股的注册资金(本)中所占比例达到2/3以上;
  3在青的自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本)5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营业)额在3亿元以上;
  4负责一定区域的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及服务、研发等总部职能,下属控股公司或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是跨市企业,汇总(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以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在本市,经过认定的省级、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基本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且其本身(或母公司)在国内外具有行业领军优势地位、对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可以参照本规定申请认定。
第四章 认定工作程序

  第六条 拟申请认定的总部企业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一)总部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本企业(合并)审计报告;
  (三)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对本细则第一章第三条的承诺书原件;
  (四)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税证明或现驻地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税证明;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接受总部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名单(附企业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统计部门出具的公司上年度报送的有关统计数据证明材料;
  (八)其他可证明其总部功能性质的文件。
  上述文件除注明为复印件的,需提供正式文件。

  第七条 认定程序:
  (一)总部企业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区市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负责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决定准予或不准予认定。其中,准予认定的,发放认定证书;不准予认定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申请企业作出书面说明。
  拟在青新设立总部的企业,迁入青岛1年后,经复核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即可享受总部企业有关扶持政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提供证明资料、数据及确认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申报认定的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部门有权核查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条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被取消资格的企业,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相应终止。可视情节轻重,采取停止拨付专项资金、追偿资金及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一)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青岛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
  (二)以虚假资料申报认定总部企业资格和申请各项资金扶持的;
  (三)违反本细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十一条 负责认定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规定,廉洁自律,不得有营私舞弊和滥用职权行为。

  第十二条 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由市经合办、市外经贸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城市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政策促进城市经济增长

6. 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政策有哪些?

既要实现经济增长,又要可持续增长,具体措施包括:
(一)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增加效益。如营改增等。
(二)加大对节能环保、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促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扩大内需,增加内需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
(五)发展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增加对科技研发的投入;

7. 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

法律分析:一、加快工作进度,落实项目安排
二、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监督,严格纪律,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并且高度重视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中央专门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贯彻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中纪发[2008]35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并组织了24个检查组到全国各地检查落实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到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建设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

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

8. 为了实现更好更快的经济增长,政府应该施行什么政策

  宏观经济政策方向正确
  尽管目前各方对2003年以来央行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有不同评论,余永定认为2003年到现在政策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如果有些问题的话,也是政策力度不够。因为2003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一个基本事实是实际增长速度高于潜在增长速度,尽管关于如何定义潜在增长速度仍然是一个可以争论的问题,但就大家达成的共识来看,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事实,尤其是2007年差距最大。这种形势下实行适度从紧货币政策是理所当然的。
  中国经济增长特点和短期经济波动原因
  中国经济增长有两大引擎,一个是对外出口,增长速度非常快,另外一个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也非常快,这两项在2007年对GDP增长的贡献超过了60%。从历史数据看投资和净出口变动相对于GDP变动都很大,如果一个经济中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两块都极为不稳定,而且这两块变动的方向都一致,那么这个经济就容易产生比较剧烈的波动。换句话说,消费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定的一个变量,所以如果消费在GDP中的比例很低,而固定资产投资和净出口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很大,那么经济自然就会产生强烈的波动。
  有些学者认为,之所以现在经济增长速度下滑是由于央行采取了过度紧缩的货币政策。余永定教授认为货币政策在什么时候转变以及转变力度如何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但是他认为将今年八、九月份以来经济增长率的急速下降归结为我们过去采取了从紧的货币政策是有失偏颇的。
  以钢铁行业为例,从实际数据可以看到,中国钢铁的急剧下降和全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的急速下滑是密切相关的,十月份中国钢产量减少了23%,钢产量由6月份的4700万吨下降到3600万吨,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也急剧下降,这充分说明了钢产量下降与外需下降密切相关。更直接的例子是钢产量的减少到底由哪个因素决定,数据显示9月份减少钢产量的53%直接来源于钢铁出口的减少。另外,除了直接出口的减少外,还有间接出口的减少,因为钢铁要用在集装箱业,船舶制造业,这些行业的出口需求的大量减少,也就造成钢铁出口的大量减少,所以总体而言钢铁出口减少对钢产量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是最主要的,占钢产量减少的60%甚至更高。同时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的下降也有一些作用,可以具体分析一下哪种钢生产量减少,发现用于建筑的钢材产量确实有所减少,但减少程度与出口减少的程度相比相对较小。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下降对钢产量减少的影响程度可能会逐渐增加,但从目前为止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出口的减少。
  从钢铁行业的分析可以推而广之,从目前来看,中国经济的急剧下滑主要是因为出口需求的急剧下降,同时投资需求增长率的下降也是主要原因。尽管很多人强调,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下降起到了很大作用,事实也确实看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到底起了多大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目前仍然不能说这是最主要的影响。所以总体上看,这次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可以说是紧缩政策和外部冲击的结合,由于我们采取了紧缩性的政策,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下降了,很多行业的投资增长速度也开始下降,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外部冲击造成的。而当初采取紧缩性政策就是希望让投资增长速度下降,让过热的经济恢复到正常状态,所以应该说,当初的紧缩性政策也没有错,唯一可以讨论的是政策放松是否可以早一点,放松的力度是否可以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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