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

2024-05-19 13:31

1.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

一、需提供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二、注意事项
1、须全体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全体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证明文件。“父母子女”指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3、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监护权的相关证明。
4、根据遗嘱继承的,需提供公证遗嘱。
5、亲属关系证明须说明以下内容:
(1)死者的父母情况,是否在世?是否有养父母和继父母?
(2)配偶情况,是否原配或再婚,与配偶离异的时间或配偶死亡的时间;
(3)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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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怎么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财产继承公证需去多媒体阅读器取号。运营的公证员按照号码顺序办理手续。请根据您的申请要求,用万年笔填写对应的“公证申请书”。本事务所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该提交什么样的证件和照片。所有证件齐全后,将证明文件和相关申请书交给承销人,公证负责人受理。公证负责人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书”和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后,发行“受理通知书”。请不要忘记公证费发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公证费发票,现办理公证证。
一、车辆继承的流程
车辆继承路程主要有两个:
一是继承公证,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进行公证,继承公证的流程如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知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5.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二是转移登记,现机动车所有权人要到车管所进行转移登记。
车管所查档→刑侦、工商验车→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领取行驶证正本→购置税过户→保险更名。
二、都是继承人都不放弃怎么公证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第三十三条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3. 财产如何继承公证

财产继承公证,若是银行存款,应当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向银行提供公证书,才能够取出被继承人在银行中的存款。
一、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有: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如何继承父母财产
继承遗产时,包括子女在内的所有继承人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如有遗嘱还要携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如果继承人对遗嘱存疑或对法定继承确认的权益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需要过户遗产需要什么手续?怎么过户?
如果立有遗嘱的话,那么直接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本和本人的身份证等这些证件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相对来说比较麻烦,这种情况需要有其他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的协议,然后将协议进行公证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如果全部继承人之间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完税凭证、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由登记机关进行公示后,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完税凭证、以及其他材料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就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完税凭证等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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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怎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公民去世以后,如遗留有财产,其 继承人 可以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 。办理 继承 公证可以使得 遗产继承 有法有理地进行,也避免了事后的很多麻烦。下面,由 律师 为您详细解答关于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以及注意事项。 一、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和所需证明文件: 1、 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 、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继承权公证 ;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 继承权 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 死亡证明 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 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 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 离婚证 (或法院 离婚判决书 及生效证明、 离婚 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 结婚 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 婚姻登记 记录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 遗产税 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 死者生前有 遗嘱 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二、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 抵押 、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 债权债务 ;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 民法典 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 扶养 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 遗嘱继承 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 法定继承 办理: 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 代位继承 或 转继承 的规定。 在了解了这些后,你肯定也对 怎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有了些许了解。财产继承并不只是赠与人口头说说就行。其中更重要的是法律保护。

5. 怎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法律分析: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如下:1、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2、由所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3、不继承财产的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应当书面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或声明。4、由公证机关制作继承权公证书,证明继承人拥有合法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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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怎么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法律分析: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有以下这些步骤:一、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四、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7. 财产如何继承公证

财产继承公证,若是银行存款,应当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向银行提供公证书,才能够取出被继承人在银行中的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财产如何继承公证

8. 财产继承法怎么办理公证公证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的方式:首先,继承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然后,公证机关对申请材料、申请事项予以审查,确认符合公证条件的,在十五日内发给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