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 收益法

2024-05-18 09:40

1. 房地产估价 收益法

答案是A
根据公式V=A/Y[1-1/(1+Y)t次方)+Vt/(1+Y)t次方
其中Vt=V×(1+20%)×(1-6%)
    A=400×(1-30%)
    Y=6%×(1+25%)
    t=5
带入求得V=5286.72

房地产估价 收益法

2. 估值的估值方法


3. 房地产估价的估价方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有以下5种:1市场比较法2收益法 3成本法 4假设开发法5基准地价修正法估价报告应做到下列几点:1.全面性:应完整地反映估价所涉及的事实、推理过程和结论,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全,配套;2.公正性和客观性: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影响估价对象价格或价值的因素进行客观的介绍、分析和评论,作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3.准确性:用语应力求准确,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或易生误解的文字,对未经查实的事项不得轻率写入,对难以确定的事项应予以说明,并描述其对估价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4.概括性:应用简洁的文字对估价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对获得的大量资料应在科学鉴别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筛选,选择典型、有代表性、能反映事情本质特征的资料来说明情况和表达观点。估价报告应包括下列部分:1封面 2 目录 3致委托方函 4估价师声明 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6估价结果报告 7估价技术报告 8附件8.0.3 对于成片多宗房地产的同时估价,且单宗房地产的价值较低时,估价结果报告可采用表格的形式。除此之外的估价结果报告,应采用文字说明的形式。8.0.4 估价报告应记载下列事项:1 估价项目名称;2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3 估价方(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和住所;4 估价对象;5 估价目的;6 价值时点;7 价值类型;8 估价依据;9 估价原则;10 估价技术路线、方法和测算过程;11 估价结果及其确定的理由;12 估价作业日期;13 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14 估价人员;15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声明和签名、盖章;16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17 附件,应包括反映估价对象位置、周围环境、形状、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图片,估价对象的产权证明,估价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8.0.5 估价报告中应充分描述说明估价对象状况,包括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其中:1 对土地的描述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形状,四至、周围环境、景观,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土地平整程度,地势,地质、水文状况,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现状,权属状况。2 对建筑物的描述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层数,建筑结构,装修,设施设备,平面布置,工程质量,建成年月,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地基的稳定性,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利用现状,权属状况。8.0.6 估价报告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声明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应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1 估价报告中估价人员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 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估价人员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3 估价人员与估价对象没有(或有已载明的)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或有已载明的)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4 估价人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估价报告。5 估价人员已(或没有)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应列出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的姓名。6 没有人对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若有例外,应说明提供重要专业帮助者的姓名)。7 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8.0.7 估价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在估价报告上签名、盖章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加盖公章的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任。我国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国家标准,并从1999年6月1日实施.

房地产估价的估价方法

4. 房地产估价方法是怎样

一、什么是房地产估价
1、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房地产估价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把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揭示、表达出来的过程。
2、房地产估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获取估价业务;受理估价委托及明确估价基本原则;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选定估价方法计算;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出具估价报告;估价资料归档。
二、房地产估价方法是怎样
1、成本法:成本积算法即是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以外,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得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挑取市场上有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
3、剩余法: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
4、受益法: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受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受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受益还原法。
5、假设开发法: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
7、路线价法: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三、哪些情况可以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房地产估价机构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5. 房产评估价值方法是什么

房产评估也叫作房地产价格评估,说的简单点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一个估价。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评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不过很多人对于评估方法并不是很了解。如果你想要卖房,那就要了解具体的评估方法。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房产评估价值方法是什么?房屋评估怎么做?
房产评估价值方法是什么?
1、首先,委托方应到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单位去咨询、查阅有关的文件,了解一下房屋评估相关知识。
2、然后委托方向房地产估价单位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作为委托评估的依据,如果房地产估价单位没有异议,就可视为接受委托。
3、接下来,委托方要向估价单位提供估价房屋土地的相关资料,比如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及附图、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文件等,如果是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资料准备齐全并交给估价单位之后,委托方便可与估价单位约定实地勘察的时间,并明确勘察时的具体要求。
5、估价单位在约定时间对委托方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并评估,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约一个月的时间,委托方便可领取房屋土地评估报告书了。
房屋评估怎么做?
1、成本法
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
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3、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
4、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 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房屋评估其实并不难理解,房价评估就是对房子的价值做一个简单的概括,这样能够让我们清楚的知道房子的价值。房屋评估怎么做?评估方法并不难理解,不过这种都是交给专业的评估公司来做,不过,对于想要卖房的朋友来说,了解清楚房产评估价值方法是什么是很重要,只有知道评估方法,这样才能保证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房产评估价值方法是什么

6. 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如下:1、市盈率估值法:合理股价=每股收益(EPS)X合理的市盈率。 其中要注意的是,在收益周期性明显的行业和企业,其估值应以多年的平均每股收益来替代最近一年的每股收益,这样才能更关于估值及常见估值方法。2、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估值法、P/B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PEG估值法、市销率估值法、EV/销售收入估值法、RNAV估值法;3、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如股利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模型等。拓展资料:一、企业的商业模式决定了估值模式1. 重资产型企业(如传统制造业),以净资产估值方式为主,盈利估值方式为辅。2. 轻资产型企业(如服务业),以盈利估值方式为主,净资产估值方式为辅。3. 互联网企业,以用户数、点击数和市场份额为远景考量,以市销率为主。4. 新兴行业和高科技企业,以市场份额为远景考量,以市销率为主。二、市值与企业价值无论使用哪一种估值方法,市值都是一种最有效的参照物。①市值的意义不等同于股价市值=股价×总股份数市值被看做是市场投资者对企业价值的认可,侧重于相对的“量级”而非绝对值的高低。国际市场上通常以100亿美元市值作为优秀的成熟大型企业的量级标准,500亿美元市值则是一个国际化超大型企业的量级标准,而千亿市值则象征着企业至高无上的地位。市值的意义在于量级比较,而非绝对值。②市值比较既然市值体现的是企业的量级,那么同类企业的量级对比就非常具有市场意义。常见的市值比较参照物:同股同权的跨市场比价,同一家公司在不同市场上的市值比较。如:AH股比价。同类企业市值比价,主营业务基本相同的企业比较。如三一重工与中联重科比较。相似业务企业市值比价,主营业务有部分相同,须将业务拆分后做同类比较。如上海家化与联合利华比较。③企业价值企业价值=市值+净负债EV的绝对值参考意义不大,它通常与盈利指标组合,用来反映企业盈利、净负债与市值之间的关系。如:EBITDA/EV指标用来比较相近企业价值的企业的获利能力。

7. 估值的方法是什么?

公司估值,又名企业估值、企业价值评估等。公司估值是指着眼于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本身,对其内在价值进行评估。一般来讲,公司的资产及获利能力决定于其内在价值。公司估值是投融资、交易的前提。一家投资机构将一笔资金注入企业,应该占有的权益首先取决于企业的价值。进行公司估值的逻辑在于“价值决定价格”。上市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方法;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方法。非上市公司估值方法可分为三类:市场法;收益法;资产法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估值的方法是什么?

8. 房地产估价的方法是什么

  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3、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4、收益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5、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
  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7、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