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住房公积金能取吗

2024-04-30 16:41

1. 部队住房公积金能取吗

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部队住房公积金能取吗

2. 部队公积金怎么才能提取出来

军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个人要自建房、自建房要翻新、自建房办理了贷款需要偿还本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已经退休,个人年龄达到了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可以提取公积金来生活。劳动力丧失,因为个人身体出现了状况导致不能继续工作,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提取公积金生活。

交房租,一直是租房住,房租的费用达到了家庭收入的15%,可以提前公积金来减轻生活压力。出国,已经和用人单位辞职了,需要出国定居。

军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军人提取公积金规定
军人提取公积金规定

1、退役时统一结算和提取军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常是在军人退役时统一结算和提取。因为军队的公积金没有和地方的挂钩,所以只能在退役办理退役费结算时,同步办理提取手续。

2、为何只能在退役费结算的时候,办理提取手续?地方公积金账户,采取的是“实账实款”的形式,也就是说账上有多少钱,公积金账户里就有多少钱。

3、而军队公积金,采取的是“实账虚款”的形式,也就是说,账上说是有那么多钱,但账户里的实际款项并没有那么多。

4、举个例子来说,假如全军现有120万人,把每个人公积金账户的钱累加起来,总数假设是100亿元,那么军队公积金总账户里有没有这么多钱呢?实际是没有的。或者说,假如明天全军所有的人都想把自己公积金账户的钱取出来,你会发现很多人是取不到的,因为没钱了。

5、但由于这笔钱数量太大,加上军队公积金账户又不需要实时结算,所以最后采用了“实账虚款”的方式,也就是工资单上的住房公积金,只是个虚数,服役期间是不能提取的,这笔钱只有等到你退伍的时候才可以发给你。

6、具体提取流程将军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直接计发给个人的对象,主要包括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已购买住房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

7、对于尚未购买住房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接收单位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3. 军队住房公积金的领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军队住房公积金的领取

4. 部队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分为租赁提取以及买房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
5、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部队公积金买房可以提取吗

一、军人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需要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要求才可以。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提取条件      符合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部队公积金买房可以提取吗

6. 部队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分为租赁提取以及买房提取,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5、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部队交的住房公积金退伍了怎么取出

法律分析:部队退伍后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开离职(退役证明)证明,可以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公积金提取流程:
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程序如下: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部队交的住房公积金退伍了怎么取出

8. 部队住房公积金退伍能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部队住房公积金退伍能取出来,根据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军队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腾退军产住房后,经批准可领取个人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并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人员,其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军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军队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腾退军产住房后,经批准可领取个人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并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军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人员,其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