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签名吗

2024-05-19 05:07

1. 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签名吗

  可以,但按法律规定,你应当给被你委托的人,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以及授权的范围。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你也可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通知物业。如果物业不接受这种方式,那就只能是通过委托书授权。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被委托签名的人,很可能否定自己曾经委托过别人进行签名。
  此外,在签名时,应当注明:由某某某代签。而不是直接写当事人的姓名。

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签名吗

2. 个人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吗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现工作单位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签字盖章页有没有水印

签字盖章页没有水印,也没有版本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签字盖章页有没有水印

4. 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关键词可以自己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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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号2015年11月29日、12月6日刊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大全(Ⅰ)(Ⅱ)(摘编自殷国荣、郑金平先生主编《医学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第3版)》一书中、方强先生撰写“第6章 医学科研课题的申请”),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以及申请作了深入全面的介绍,得到粉丝广泛好评。本期小编遴选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编著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一书中的申请指南、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以期继续为读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201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部分)。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在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详见本《指南》正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政策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正在进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其中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应提供受援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疆或援藏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非全职工作人员、位于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区域内的中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及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上述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5.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本《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4. 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2016年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 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7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9.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指南》所列2015年度和2016年度项目的资助强度均为直接费用部分。
三、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本《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 依托单位应当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四、关于限制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累计满3项的项目负责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说明
为均衡扶持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科学技术人员,引导和鼓励上述人员参与面上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的竞争,提升区域基础研究水平,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累计已满3项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五、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本《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六、特别提醒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限项申请规定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4年度和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6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4. 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

5.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本子可以用来申请航空科学基金吗

辑文编译的老师知道基本问题主要指申请书中涉及到的非学术性填写内容.首先,申请者需要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定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定位是:“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它的二十四字工作方针是:“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它的评审原则是:“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因为这些原则决定了项目的总体资助走向,不管是从学者个人的兴趣出发,还是以国家需求为牵引,终极目标都是要探索、寻找、发现现象背后的科学规律的必然性.
  其次,申请者还需要了解《基金条例》和《基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譬如关于申请条件和资格、经费预算中的管理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以及劳务费的比例和使用范围、限项的一些规定,等等.此外,还需要认真阅读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与自己的申请有关的部分.这些基本的功课做完之后,动笔才会比较流畅,没有障碍.如果能做到意在笔先,申请质量应该能得到更好的保证.
  关于基本信息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要如实填写即可.对于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地区基金,项目组成员也不必过多,一般情况下4~6人足矣(包括研究生或博士后在内).如果邀请海外学者参加课题,则需要提供参加者的确认函副本(传真件亦可).
  关于申请代码.2008年将使用新版申请代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代码是按照学科领域涵盖原则构成的,不同级别的代码,覆盖的领域大小不同,有一些代码之间会有所交叠.不要简单按字面意思理解,找到对应的代码就一填了之,而是在理解代码覆盖范围的基础上,对照自己项目的科学问题和主要研究内容,再选择合适的申请代码.
  关于项目的研究期限.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基金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从申请年的下一年1月1日开始算起,到3年后的12月31日结束,譬如,对2008年度的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地区基金申请,其研究年限应该是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关于经费预算.对于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地区基金而言,项目管理费用的使用额度是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的使用额度是15%,劳务费的使用额度是15%,而且其使用范围仅限于研究生和博士后的津贴.在备注栏中要给出各项预算的简单计算依据与说明,对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费用预算,需要给出较为详要的必要性说明.
  关于申请者正在承担的其他项目和基金项目.申请者如果有在研的科研项目与申请的基金项目相关,应该对两者的关系给予说明.对在研基金项目进展情况如能给予恰到好处的描述,也会产生较好的效果(新申请者不必考虑这一点).
  关于承诺和签字.英语中有一句谚语非常好:“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这应该是人生的座右铭之一,而这里主要就是体现申请者的诚信意识.要实事求是地填好申请书的每一部分,对每一部分涉及的基本信息、使用数据和文献的真实性负责.
  关于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应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纸质文本),而且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申请书的电子文本必须与纸质文本严格一致,并具有前后一致的版本号(无页码部分除外,如承诺页).
  关于工作基础.工作基础有狭义的理解,也有广义的理解.人们常说万丈高楼平地起,其实地下是有地基的.狭义上,有一些前期工作基础应该更好一些,因为前期基础往往是开展高水平研究的必要条件.在水中泡过足够的小时数,才能体会和驾驭水的浮力;驾驶过一定的里程数,才能开始体味驾驶的乐趣.如果没有直接的基础,也只好给出间接的基础,即概要描述自己过去曾经做过什么工作、取得过什么结果,但这些叙述只能提供一种间接证明,起到让别人了解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素质的作用. 
  关于工作条件.应该围绕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思路,给出必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条件,不需要罗列很多面面俱到的高精尖“武器”.如果工作中涉及到的个别工具和手段不具备,则需要说明通过什么途径加以解决.
  关于申请者简历.这里的申请者既包括项目负责人,也包括项目主要参加者.所以简历的填写不要漏掉后者的信息.既然是简历,当然也包括论文发表等能够说明问题和体现个人工作价值的内容,但没有必要罗列相对次要的信息.
  需注意的关键问题
  前面主要罗列了一些申请书撰写须知的非学术性注意事项和说明,其实更需要申请者加强关注的是,在撰写申请书中的学术性内容时,应该怎样更好地把自己的思索和考虑变成清晰的文字表述,让自己的同行能够清楚、无歧义地理解申请项目的真正内涵.
  自然科学基金新申请者,当开始考虑进入学术内容的撰写时,最先进入脑海的应该是什么呢?答案说起来很简单,就是选题和立题,即需要先考虑在申请的项目里要解决什么科学问题.选题不是选领域和研究方向,而是选择一个具体、明确的科学问题,这一点至关重要.相当多的申请书都是给出一个比较大的范围,没有聚焦到一个“到位”的点上.此外还需要考虑,提出的问题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吗?其重要性如何?然后应该考虑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什么样的新视角来理解它,随后还要回答这样的思路或者理解是否对路.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物理学的进化》,1938年).这需要开阔的视野、独到的角度,之后才能有所发现和超越.问题锁定之后,需要的则是打开这个问题的钥匙.长时间的必然思考和灵机一动、计上心来的偶然所得,都可能帮助自己到达向往的彼岸.
  申请书是你的敲门砖
  事实上,申请书设计的格式(撰写提纲)就是提供了这样的形式,让申请者能够围绕自己提出的科学问题和新思路,给出清晰、明确、充分、有说服力的论证.科学问题和思路体现申请者的思维、想象力和洞察力,论证则体现申请者的逻辑推断、展开和分析能力.在申请书中,这些内容是通过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和目标、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等的具体叙述来体现的.要想使申请的项目有竞争力,申请者需要下大气力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充分细致的准备.这里需要注意的有两点:第一,自己确实有想法和好的思路;第二,要善于把自己的想法和思路清晰、准确地表达出来.两者缺一不可.项目特色或创新之处(即创新点)实际上是点睛之笔,是想象力、洞察力和逻辑思考的必然结果.
  项目的论证开始于题目.题目不是简单地给项目取个好听或者好看的名字,而是能否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凝炼而抽象出一个到位的科学问题,使同行能够确切体会到申请项目要解决的问题.例如,从材料科学的角度来看,“镁合金的组织结构与性能研究”就不是一个好题目.再比如,“金属配位氢化物储氢材料中基础科学问题的研究”也不是一个好题目.改善的办法是,首先申请者得清楚自己究竟要研究一个什么样的具体问题.第一个题目太泛,所以显得空洞、不具体,科学问题不明确.应该围绕实际要研究的内容,给出关于组织结构的特定演化路径对性能产生作用的微观机理.第二个题目的范围就更大了,无法判断所申请的项目具体要解决什么科学问题.再譬如,“金属配位化合物抗癌药物和肿瘤显像药物研究”也不能算理想的题目,如果是“抗癌及显像双功能金属配合物研究”就好一些,更可取的是“抗癌及显像双功能金属配合物的结构特性”.
  摘要部分应该看作是展现申请项目特色的地方.因为有400字的字数限制,要千锤百炼、言简意赅,充分利用好这里的空间,不要浪费文字资源,把申请书的精华所在表达出来,把问题的来龙去脉表达出来.比较好的摘要应该能使同行更好地了解申请项目的进一步信息,提供比题目更丰富和细致的内容,可以结合项目特色和创新之处,进行概括性叙述.
  立项依据的撰写应该注意,不要把它写成对于领域的学术价值和重要性的论证,或者是国内外同行工作历史和现状的简单罗列.而是应该以自己提出的问题和思路为主线展开论述.
  立项依据是整个项目的立论基础,需要明确表达出自己要做什么和怎么做,有什么理由和道理做这个和这样做,紧紧围绕凝练的科学问题和提出的针对性、自己的学术思路,结合本领域他人的工作,展开分析和论证,由此体现课题的研究价值.简单说来,就是千方百计地把拟开展的研究和要探索的科学问题、思路等方面的道理说深讲透.这需要严谨的逻辑发展过程和缜密的连贯而流畅的叙述.还要注意叙述中的衔接和转承.这个过程很像和面,一定要把面揉透,才有可能蒸出好吃的上等馒头.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避免“三段体”式的论证,即第一部分描述领域的国际热点,接下来自然归纳出这方面的研究有意义,最后,自己也准备开展相关研究.另一种三段体的表现形式为先从各个方面叙述研究的大背景和意义,然后给出或者罗列国内外研究现状,最后用几句话说明自己拟开展的研究内容.这种形式的立项依据撰写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对具体一个科学问题的理解和提出新的想法及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论证,使申请项目的价值打了很大折扣,因为同行尽管看到申请者了解了很多信息,但申请者本人的思路并不明确和清晰.其实,领域前沿也罢、领域热点也罢,都不代表一个具体项目的研究价值.项目的研究价值应该是申请者自己提出的问题和另辟蹊径的理解思路.
  论证过程还须注意避免文不对题或离题太远,以及论证叙述展开层次和脉络.注意直接相关文献的充分占有和展现.别人的工作要钻研和理解透彻,不要留下死角.通过文献和其他形式的交流和讨论,真正理解他人工作的实质究竟在哪里,这样才不至于犯不求甚解的毛病,也才能真正做到视野开阔,找到特别的角度,才能真正做到独到和新颖.另外,应客观评述别人的工作,自己的观点也不要绝对化.
  论证要围绕主线展开.如果选择金属间化合物的塑性问题展开研究,就需要给出自己对塑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以什么样的思路去研究它,并给予令人信服的论证和说理.再譬如,如果研究抗癌及显像双功能金属配合物的结构特征,叙述过程就不能离开这条线,在逻辑上密切相关,要始终围绕结构特征这个科学问题,通过翔实有力的分析,讲清楚自己的思路和想法、与以往别人的工作有何不同、新颖之处在哪里,唯此,才能使论证令人信服和有说服力.
  把握好每一个环节
  项目的研究内容.应着重考虑由科学问题延伸出来的最相关要素和本质关联作用、规律,需要重点突出,有足够的深度空间可以挖掘.引申出来的研究内容,与科学问题之间可能是涵盖式的,即科学问题覆盖的范围内需要揭示的客观规律,两者的关系也可能是纲举目张式的……不管是哪种形式,需要申请者注意的是,不要罗列太多的研究内容,3~5个方面的内容应该足够了,关键是内容涉及的深度;也不要泛泛地讲述尽人皆知的一般规律性研究,一定要突出特色角度和考虑,才能引人入胜.
  研究目标.应该明确、简洁,突出项目的科学性和学术性.科学基金的目标不是追求具体做一件什么事情,而是在做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以特定的思路去达到预期的目的.应该从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出发,借助一定的手段,实现拟探索的最终目标.避免目标和内容相混淆和相似.归纳、凝练好的目标应该是项目的科学指向,或者是阶段性驿站.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指项目的关键、难点之所在,问题得到解决之后,项目就可以顺利开展下去,而不至于卡壳.所以,需要在随后的研究方案部分给出解决关键问题的方案和对方案思路的可行性分析.
  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应避免一般化,要有自己的特色,采取的方案能够确保内容的完成和目标的实现.同样的实验手段,在解决不同的问题,研究不同的内容,甚至不同工作深度都会对方案的思路提出不同的要求,申请者应该对方案中涉及的具体方法、技术路线等给出有针对性的考虑和构思,并给出可行性分析.这里的可行性分析,重点应放在方案的思路上进行,而不是人员和设备条件.
  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也就是创新点.指有别于他人的学术思想或思路.可能是技术和方法层面上的,最好是一种思路上的新理解,以独特的角度看旧的问题,或者提出新问题,避免罗列似是而非的东西.创新的程度取决于自己的想象力能否比别人走得更远.
  年度研究计划.应该尽量具体一些,主要体现项目的研究进度和工作安排,应该结合研究方案,再加上时间安排,就能产生很好的年度研究计划.“一年一句话”式的表述不应该称作研究计划,只能算作计划纲要.
  预期研究结果.更多的应该体现在和学术有关的产出上,与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科学问题有密切的关系,应该与之有所呼应.重心最好放在研究工作的质量上,不是简单地发表多少论文.完成的工作发表之后最好能够有一定的影响力,或者有助于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本子可以用来申请航空科学基金吗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员信息不完整能添加吗

1、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成功后,还、不能再修改项目组参与者名单。这样的项目基本都要求把做好的资料上传网络,一旦上传网络系统就自动归档。
2、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7. 如何成功申请到第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如何成功申请到第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第一次申请实际上对于每个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人抱着碰运气的想法匆忙写了一个,自然不会中,却从事落下了自己中不了基金的心理障碍。***经过调查许多成功者申请的经验,同时也广泛从网络上收集申请的经验与得失,与大家分享:  
这里的“写”包括了选题和最后的成文,所以写申请书绝不仅仅是书写问题,而是包含了从选题开始的一系列问题。我个人以及所在课题组在基金委毫无关系,在国内也不是业内皆知的牛实验室。所以我觉得这个对大多数没有任何关系的虫子们来说应该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第一次申请,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写全A的申请书,否则你就无法保证能中标。尽管我们不能调和所有专家的口味,但是还是可以做到尽量好,保证自己的申请书只要不是落入变态专家之手或者和一堆牛人捆绑评审(这是运气问题),80%可以得A(优先资助),最差也可以得B(同意资助)。这样的结果上会肯定是不会有问题的  
如何写好第一份基金申请书?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说说:  
1、什么时候开始第一次申请?  
这个问题实际上很重要。看看基金版上,有许多人硕士刚毕业甚至更早就迫不及待想申请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甚至还为错过今年的申请而懊悔。殊不知完全没有必要。太早申请,往往基础不足,积累不够。这也是为什么大都数杰青都是在40~45岁之间的原因。许多人觉得自己已经不错了,但是放到全国,尤其和早你3年博士毕业的同行竞争时,在论文积累上基本是落于下风的。太晚申请也不行,如果你有一个好的想法,晚一年就意味着放弃机会。这个和论文发表是一样的道理。好的想法你能想到别人也早晚会想到,关键看谁动手早。我记得我06年有一个非常好的题目,但因为青年基金未结题无法申请只好再等1年,结果06年就有同行申请到了类似的题目,而我则在07年时则不得不换题目申请。这就是申请时机问题。我觉得最佳的第一次申请应该是在博士毕业的次年,7月份毕业第二年3月份申请,中间可以做充足的准备。博士刚毕业半年内,你对博士期间自己的工作往往会有一些进一步的思考

如何成功申请到第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者,

  每一年都有更替。所以查不到详细的人员名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什么人可以申报: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