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信托应采取什么形式?

2024-05-12 15:12

1. 设立信托应采取什么形式?

 第二章 信托的设立  第六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第十条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设立信托应采取什么形式?

2. 设立信托的方式有哪些?

按照资金投放性质划分,信托产品主要可分为贷款类、股权投资类、权益投资类、组合投资类。

    贷款类信托:以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来完成的。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股权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即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资金或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信托的优势是委托人不必以自己的身份出现在项目公司的股东名单上,而由受托人代为出面和管理。股权投资信托适应了那些想获取高回报而愿承担投资风险类型的投资者的需要,同时也特别适合筹集回报率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资金,尤其是长期资金。
    债权投资信托:以金融企业及其他具有大金额债权的企业作为委托人,以委托人难以或无暇收回的大金额债权作为信托标的的一种信托业务。它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和运作,实现信托资产的盘活和变现,力争信托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是将上述投资方式结合起来,部分资金以发放贷款的形式完成,部分资金投资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3. 一般信托的设立形式有哪些

信托只能以书面形式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一、设立信托的书面文件中应载明哪些基本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二、信托的特点有哪些?
①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
②信托财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③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④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⑤财产权是信托成立的前提。
三、设立信托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信托的设立形式有哪些

4. 我国的信托的设立条件有什么?

设立信托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设立信托不仅要有一定的目的,而且目的必须合法,这是信托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
二是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不仅要以确定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而且该财产应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这是信托能否设立的基本条件之一。
三是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中数据电文又具体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四是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信托登记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对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予以公布。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规制我国的信托的设立的,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5. 设立信托必要的条件包括什么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一、信托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立信托必要的条件包括什么

6. 信托成立的条件包括什么

设立信托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设立信托不仅要有一定的目的,而且目的必须合法,这是信托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
二是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不仅要以确定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而且该财产应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这是信托能否设立的基本条件之一。
三是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中数据电文又具体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四是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信托登记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对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信托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4、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5、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7、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8、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
9、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1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1、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信托业务类包括: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财产信托等。
委托业务类包括: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
代理业务类包括:代理发行债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监督、信用签证、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险、代保管、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等。
租赁业务类包括:直接租赁、转租赁、代理租赁、回租租赁等。
咨询业务类包括:资信调查、商情调查、投资咨询、介绍客户、金融业务咨询等。

7. 信托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信托的设立条件有: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信托登记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对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予以公布。信托业务亦称“信托贸易”。代客户买卖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业务活动。如寄售商店、贸易货栈、商业企业附设的信托服务部受托代购、代销、代运或组织买卖双方成交等业务。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收入是信托业务的基本收入。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是根据提供设施多少、代购代销商品数量、金额和劳务繁简的一定比例确定的。
一、信托的关系有哪些?
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信托业务基本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一)任意信托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称为任意信托,任意信托又称为自由信托或明示信托,主要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由自愿形成信托关系,而且这种自由自愿意思在信托契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大部分信托业务都属于任意信托。
(二)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是与任意信托相对应的一种信托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也即信托的当事人之间原本并没有成立信托的意思,司法机关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当事人无论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从司法机关的判定。设立法定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当事人财产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但他并未对遗产的处置留下任何遗言,这时只能通过法庭来判定遗产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对遗产的分配进行裁决。法庭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进行法庭调查等等。在法庭调查期间,遗产不能无人照管,这时,司法机关就可委托一个受托人在此期间管理遗产,妥善保护遗产。

信托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8. 信托的设立形式有哪几种

一、信托设立的形式有哪几种?
(1)通过信托合同设立信托
信托合同是信托设立的典型形式。在我国,信托合同是指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以设立、变更和终止信托关系为内容的书面协议。作为信托设立最常见的方式,信托合同具体体现着信托当事人的信托意思,是信托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
(2)通过信托遗嘱设立信托。
从世界范围看,在个人财富的积累和传承中,遗嘱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重视。遗嘱信托是指由立遗嘱人(即委托人)将其遗产通过信托遗嘱行为而设立的信托。这里的信托遗嘱,是指遗嘱人单方所立的以设立信托关系为内容并在其死亡后生效的书面文件。在信托遗嘱中,遗嘱人将其遗产作为信托财产而移转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受托人按照遗嘱规定将信托利益交付给遗嘱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用于遗嘱人指定的公益事业。遗嘱信托也被称为死后信托,是以委托人死亡为原因事实而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信托类型。
二、信托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是哪里?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何确定履行地点需要依法进行。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和其他与争议实际有关的地方的人民法院。另外,约定管辖权不应违反层次管辖权,如果该纠纷是因信托合同引起的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引起的物权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三、信托贷款和银行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信托贷款和银行贷款的区别:
第一、银行贷款是非常标准化的产品,其利率的弹性比较小。而信托贷款不同,它可以区别对待,灵活定价,可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第二、信托公司发放贷款,一般要与贷款人约定控制公章及限制重大经营活动,实时掌握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这是银行贷款无法做到的。银行贷款只能从企业财务指标、管理指标等方面评价企业的债务清偿能力和风险,但不对企业经营管理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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