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在婚姻法是什么意思

2024-05-16 18:25

1. 孳息在婚姻法是什么意思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羊毛;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发生的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股东、字画、珠宝、黄金等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产生的增值。若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因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修缮、装修而产生的增值部分则不属于自然增值。

孳息在婚姻法是什么意思

2. 怎么理解婚姻法解释(三)中的孳息?

首先看法条和名词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增值是指物或权利在价值上的提升。
这个案例的焦点在于:个人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房租是法定孳息还是基于投资行为产生的共同经营收入。一种观点认为租金是因行使物权产生的孳息,属从物,根据物权法理论,从物的权利随主物,主物是婚前财产,孳息也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而且基于租赁的法律关系存在,所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归个人所有。一种观点认为因房屋出租需要选择承租人;租金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所以产生的收益应为共同经营收入。
个人同意第一种观点:1.首先,投资是指企业或者个人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行为。将货币或实物直接投于企业生产经营项目的,称为直接投资;将货币用于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称为间接投资。与孳息相比投资收益本身带有风险性、不确定性和主观性的特点,是智慧与力量的结合。显然婚后出租房屋的行为并不符合投资的要求,只是选一个承租人签一份模板合同就可以了,收益在合同期内是固定不变的。2.法定孳息是基于法律关系产生的,这种法律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或者基于法律的规定。房租就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其他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
所以,个人认为婚前房产的房租所得应该属于法定孳息,个人财产。

3. 法律中的孳息是什么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孳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法律中的孳息是什么

4. 民法上的孳息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民法上的孳息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上的孳息包括什么?

6. 孳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典,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一、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是双方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配。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割。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
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羊毛;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发生的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无关。
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若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因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修缮、装修而产生的增值部分则不属于自然增值。
二、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如何区分?
第一、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应当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为时间分界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者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可以分为4类:
1、婚前个人的奖金、工资,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和法定孳息(因原物因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用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房屋或珠宝,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三、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自愿协商一致后以书面约定方式来改变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方式,属夫妻财产约定制。
三、什么算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方婚前财产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7. 法定孳息指什么?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法律依据:《物权法》第116条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法定孳息指什么?

8. 孳息的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 占有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 合法占有是有权源的占有,因占有是有合法根据的,因而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合法的。合法占有依占有人的权利基础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债权,为履行义务的占有,例如,保管人、承租人、承运人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的占有,占有人虽得占有标的的物,但无权收取标的物的孳息,原物有孳息的,仍应由原物的所有人收取。另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物权的占有,例如,承包经营人、质权人、留置权人、 土地使用人 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其物权的一项权能,不仅有权占有标的物,而且得收取标的物的孳息。 非法占有是没有权源的占有。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也无法律直接规定的占有,都为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过错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的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无权占有他人的标的物而仍然占有标的物,主观上是有过错的。法律不保护恶意,因而恶意占有人不能享有占有标的物的利益,恶意占有人当然也就不能享有所占有的原物的孳息的收取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财产方面的一些权益,大家都是非常的关注的,比如说非营利企业的财产和孳息的分配情况,实际上是可以有当事人来协商进行确定的,如果说没有办法协商于这个情况之下,也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确定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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