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2024-04-30 10:14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票质押成功后,将从你们公司的股票账户转入证券公司专用质押账户,
进行质押登记。但是所有权仍归你公司所有,若将股票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转出也不合适。
因此,我的账务处理建议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变,仅将质押股票进行表外登记,应计入受限金融资产;
融入资金100万,借:银行存款;贷:股票质押式回购款(这科目是我瞎编的)
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贷:应付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

仅供参考。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2. 股票质押式回购采用的是什么清算方式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交易主体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标的证券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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