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2024-04-30 08:10

1. 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记入”专项应付款”或“补贴收入”科目。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 :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 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 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2. 建设项目中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没有文件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拨补的“专项资金补贴款”列入补贴收入科目,增加了企业利润额,是要交纳所得税的。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是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还是作为收益的增加,这要视该项拨款是否有明确的拨款项目分别处理。原则上讲,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要形成资本公积;没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记为补贴收入。如果有明确拨款项目,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料部分,从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如果上述专项经费拨款,是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是不征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没有指定用途的,要并入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参考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
财税[2007]80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税[2009]87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 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没有文件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拨补的“专项资金补贴款”列入补贴收入科目,增加了企业利润额,是要交纳所得税的。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是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还是作为收益的增加,这要视该项拨款是否有明确的拨款项目分别处理。原则上讲,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要形成资本公积;没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记为补贴收入。如果有明确拨款项目,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料部分,从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如果上述专项经费拨款,是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是不征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没有指定用途的,要并入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参考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
财税[2007]80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税[2009]87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4. 市政府的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企业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项目
收款的处理一般都没有问题,关健是专项拨款实际实用时的会计处理,可能各个企业各不相同了,有的企业甚至一笔分录就把专项拨款冲销掉:
借:专项应付款 —— 项目
贷:管理费用 —— 科研费
二、专项研究项目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 项目
贷:资本公积
无论是在专项研究项目进行之中还是在项目完成之后,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都应视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处理。而对于专项研究中形成产品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存货
贷:资本公积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应付款

5. 收到政府专项资金该如何做账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
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主要可分为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和专项借款三类。


那记为专项应付款,发生的费用时,劳务费、差旅费、房租水电费,借专项应付款,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不能记为费用的

收到政府专项资金该如何做账

6. 企业收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如何做账

企业收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使用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用于工程项目,先入“在建工程”,决算后再结转入“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年底如果项目全部完工后还有结余,就要转入“资本公积”这个科目。

7. 财政局拨给企业的项目扶持金该如何记账?

  财政资金一般都有指定用途,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因此,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不能一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进行核算,否则,就会把财政资金笼统地计入企业收益,进而给股东分红,造成违反财政法纪的后果。对此,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区分以下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如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等,应当直接增加国家资本,企业如果注册资本已经到位,在办理增资的法定手续之前,则应当列作国有资本公积,用于以后转增国家资本。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如国债投资补助、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投资补助等,属于国家针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给予资本补助,因而应当增加资本公积,但如果投资者认缴的出资尚未缴足,则应当直接增加实收资本。由此形成的权益,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则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如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可再生能源项目支出补助、研发费用补助、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属于国家针对企业某些经济活动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的补偿,因此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如财政转贷的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企业使用后需要按期归还本息,因而应当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如企业亏损补贴、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补贴、企业贷款担保费用补贴等,属于国家对企业实施救济、扶持政策的费用支出,因此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财政局拨给企业的项目扶持金该如何记账?

8. 专项资金应该如何做分录?

企业收到相关的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专项研究项目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专项资金支出即专项支出,它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且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为了核算各种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事业单位应该设置“专款支出”账户。该账户属于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单位指定。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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