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应向公安局举报还是检察院检举?挪用资金归个人挥霍

2024-05-04 14:08

1. 挪用资金罪应向公安局举报还是检察院检举?挪用资金归个人挥霍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 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应向公安局举报还是检察院检举?挪用资金归个人挥霍

2. 挪用资金由公安还是检察院受理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 挪用资金可向检察院报案吗

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面,我们可以找到,关于挪用资金这部分的法律知识。挪用资金,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不应该由我国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的,应该由公安机关部门负责处理,所以挪用资金不应该向我国的人民检察院进行报案处理。作为案件当中涉及到的当事人,可以对关于行为人进行挪用资金,向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处理,因为涉及到刑事类的这种案件,是由公安机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这部分法律规定,从我国的法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当中,我们可以找到。在《刑事诉讼法》里面的第十八条法律规定里面,详细解读了关于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的案件,涉及到贪污受贿方面的犯罪,以及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本身特殊身份,进行渎职犯罪,或者是侵犯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方面的犯罪,这些都在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范围里面,所以负责立案侦查的应该是我国的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里面,一般情况下是由犯罪地区的公安机关部门,对形势案件进行管辖处理,如果从案件本身的性质来看,犯罪嫌疑人他的居住地区的公安机关处理案件,对案件侦破更为有利的话,这个时候可以由犯罪嫌疑人他的居住地区的公安机关,对该刑事案件进行处理。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第一种情形,行为人挪用资金的犯罪数额,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以上,这样的数额区间,并且已经在时间上面,超过了三个月的时间,还没有将资金进行归还处理。这是比较轻的一种挪用资金行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数额是属于比较大的情况,但是行为人并没有利用该资金,去从事一些非法的经济上面的活动。
2、第二种情形,行为人挪用资金的犯罪数额,在五千元到二万元以上,这样的数额区间,并且利用该资金,去从事一些经营类的相关事项,利用资金去从事了一些非法的行为。这种情形里面,行为人的犯罪数额是属于较大的一类。在挪用资金的时间里面是没有时间限制,重点是犯罪的数额是较大的,并且利用非法所得去从事了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3、第三种情况,行为人挪用资金,并且利用挪用的资金,去从事了一些违法的行为。在挪用资金的时间里面是没有时间限制,在犯罪数额上面,也是没有数额的限制。构成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条件,一定是行为人利用自己在工作当中,拥有一些比较便利的职务上的条件,去实施犯罪的。上面所讲的挪用资金罪的情形,行为人只要属于其中任意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了。

挪用资金可向检察院报案吗

4. 挪用资金罪向检察院报案可以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职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挪用资金可向检察院报案吗?

中国有一种人会有一种心理,以为自己的权力大,在公司管理着财务,当自己紧急需要时,是可以自作主张挪用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也算中国的一种罪行,是可以向法院上诉的,因为公司可能就会急需。那么, 挪用资金 可向检察院报案吗?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对于涉嫌 挪用资金罪 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 管辖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职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 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 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 犯罪嫌疑人 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挪用资金罪的 立案 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经济犯罪 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在表现形式上有三种,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可向检察院报案吗?

6. 挪用资金可向检察院报案吗?

法律分析:挪用资金归还后仍可以报案。如果数额不大可以不用追究其法律责任。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 挪用资金可向检察院报案吗

法律分析:1、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属于刑事案件,要公诉而不是自诉,自然人可以到纪委去举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可向检察院报案吗

8. 挪用资金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应该到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