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2024-05-02 09:40

1. 山东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山东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1、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后,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材料,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2、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剖腹产11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3、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引、流产的42天;4、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3、办理就医登记表;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山东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2. 山东省生育津贴

2022年山东省生育津贴的新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后,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材料,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3、女职工生育津贴的申领天数包括:      (1)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剖腹产11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引、流产的42天。      4、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已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在生育医疗机构直接申领生育津贴;      (2)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非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参保单位为当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单位当年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生育津贴;      2、女职工怀孕到分娩期间更换单位的,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生育津贴。

3. 山东生育津贴标准

2022年山东省生育津贴的新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后,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材料,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3、女职工生育津贴的申领天数包括:      (1)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剖腹产11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引、流产的42天。      4、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已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在生育医疗机构直接申领生育津贴;      (2)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非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参保单位为当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单位当年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生育津贴;      2、女职工怀孕到分娩期间更换单位的,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三条 女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山东生育津贴标准

4. 山东省生育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工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参保不满12个月的,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本市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二)女职工妊娠后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流(引)产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及产后恢复基本治疗费等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三)女职工妊娠后及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个月之后的医疗费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四)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3个月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山东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孩子不花钱,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山东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6. 济南生育津贴怎么算

济南生育保险待遇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②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2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1600元;
③阴式手术产的16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2000元;
④剖宫产的35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3800元。

自2008年1月1日起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①顺产800元;
②阴式手术产1000元;
③剖宫产1900元。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

7. 山东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山东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2020年济南生育津贴怎么算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
 
 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济南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由用人单位帮忙领取,再转交给个人。能够领取生育津贴的女士,都必须正常购买社保,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两个条件。但多数在职女士怀孕后,都会选择辞职回家待产,选择在家修养的女士,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工作,不再购买社保,也就享受不到生育津贴。
 
 失业者,自由职业者,离职女士,全职太太们,都可以通过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方式,来享受生育津贴。挂靠单位购买生育保险,也是为了达到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主要是由人力资源公司到社保局进行就医确认手续,再选择生育医院,办理相关手续,日后的生育津贴就由代理公司帮忙申领,转交给参保人。
 
 如果是在原单位上班的女士,申请手续就由原单位办理,生育津贴也由原单位申领。
 
 2020年济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山东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山东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8. 山东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法律分析:一、山东省生育津贴天数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二、山东产假时间1、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合法生育的另延长产假60天。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