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嘛?

2024-05-06 07:24

1. 职工董事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嘛?

不属于,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被起诉对监事有什么影响?
监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章程对什么人有约束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首先,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共同制定的,是股东之间共同的约定,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最后还应在工商登记机关或者市场监管局登记备案的,因此,公司章程对于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这里的股东既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东,也包括后加入公司的股东。其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签署的,对于该公司也具有约束力。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再次,对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由于董事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最后,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是现行《公司法》特别明确的地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职工董事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嘛?

2. 高级管理人员能否担任职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可以担任职工董事的,但是不得兼任监事。职工董事由职工选举而产生,高级管理人员依然属于职工,因此是可以被选举成为职工董事的。
一、什么样的人不能当公司的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监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监事不享受特殊待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3、监事是公司常设监事的成员,又称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由监事组成的监事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监事。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三、法人股东可以担任监事吗
法人股东可以担任监事。监事一般是指,的公司中常设监察机关中的成员,主要的职责是检查公司的财务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司设立监事会的情况下,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因此经常会误认为监事不能是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可以少于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3. 公司法规定的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是哪些人

您好: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法规定的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是哪些人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行为有哪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列行为,法律不禁止的是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5. 职工董事可以由高管担任吗?

法律分析:
可以,只要符合公司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以及相关法律对董事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董事可以由高管担任吗?

6. 公司法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副经理以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也不得经营与公司相同业务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事的监督。
一、公司法人的投资者是谁?
公司法人的投资者是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
二、监事为什么不能出任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人员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甚至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时,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诉讼。为确保监事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监督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公司法第216条规定
公司法216条对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关联关系这几个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超过50%的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公司章程的约束范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含义,我国《公司法》第217条明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公司机关的成员,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而且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同时,公司章程有关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的规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公司法还建立了民事责任机制,以确保公司章程有效地得到贯彻实施。例如,根据《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8.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是什么

法律分析: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包括哪些: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